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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 序,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以及降低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管理办法南京市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 案。1.3 工作原则(1)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严格履 行市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公
2、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畅通指挥。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和指 挥协调下,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公路水运工 程施工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3)强化准备,平战结合。立足实战,积极做好常态下的风 险评估、制度建设、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和抢险物资储备等 各项工作,夯实应急管理基础,确保遇到突发事故能够快速反应、 有效处置。(4)依靠专家,科学救援。建立强有力的专家队伍,充分发 挥行业专家在应急抢险救援中的作用,科学研判、民主决策,为 科学救援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持。1.4 事件分级依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件造成
3、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 况,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 (I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1.4.1 特别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有害气体中毒,下同);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142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I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上IOo人以下重伤;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交通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严重
4、损坏,社会影响巨 大;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143较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In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交通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社会影响较大;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144 一般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IV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交通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损坏,对社会产生一定 影响
5、;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公路水运工 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以及由于 施工原因造成的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 严重损失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本预案适用于一般(IV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 响应,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具有指导作用,支 持较大(I级)、重大(H级)、特大(I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 突发事故应急响应。2组织体系2 . 1应急领导小组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设立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副组长:市交通
6、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成 员:局相关职能处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市交通信息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市公路事业发 展中心,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等相 关单位(部门)负责人。3 .1.1日常状态下职责(1)应急值守和信息汇总(传递);(2)指导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预案;(3)组织安排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落实演练和 应急救援措施;(4)统一规划、调配应急经费的使用,以及应急保障资源等 相关重大事项。2.1.2应急状态下职责(1)负责组织指挥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
7、件中的重大问题, 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突发事件情形,决定启动和终止公 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防御响应和应急响应;(3)负责统一领导W级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 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当突发事件由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统一指挥时,领导 小组按照上级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5)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 2日常管理机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作为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 日常管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南京市公路水运工 程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以及应急响应启动后的相关组织 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8、:(1)做好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 作,搜集、整理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 息,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并通报有关单位、部门;(2)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终止应急响应或调整响应级别;(3)负责动态收集、汇总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信息 及应急处置相关信息,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报编写等工作;(4)负责组织制修订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及附属各项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 培训与演练;(5)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6)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7)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
9、其他工作。2.3成员单位职责231市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位(部门)职责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实 施。(1)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督促指导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急 处置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突 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协助应急领 导小组落实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要求。(2)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协调市行业 监管的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公路水运工程 项目参建单位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应急预案演练等相 关应急工作的开展;完成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 交办的其他任务。(3)南京市公
10、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的 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帮助公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公路工程预 防预警工作,提高整体预防能力;组织成立公路工程项目专职或 兼职抢险队伍,落实好人员、设备、物资;完成市政府、省交通 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4)南京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设的水运工程项目的 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帮助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水运工程预 防预警工作,提高整体预防能力;组织成立水运工程项目专职或 兼职抢险队伍,落实好人员、设备、物资;完成市政府、省交通 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5)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指挥中 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
11、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预警接警传 达;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送,协助紧急突发事件应 急指挥和处置工作;完成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 交办的其他任务。其他:突发事件相关的其他成员单位(部门)在应急救援指 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下,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3.2其他组织职责局属相关单位,在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应 成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 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须结合本预案,按照 相关要求,制定本级行业部门应急预案,并在属地政府的统一指 挥下,做好公路水
12、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 4现场工作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 影响范围和处置需要或上级要求,派出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制 定并落实相关行动方案,调度现场应急队伍、设备物资,指导或 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 情况。2.5专家组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处置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 委托专业机构或在相关应急平台专家库中选择与公路水运工程突 发事件处置相关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应急准备、应急行动、 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评估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突 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监测与预警3. 1预警监测各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定
13、期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 和典型事故案例研究,紧密结合工程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找出施 工安全事故风险隐患产生发展规律,建立健全事故风险预警指标 体系和监测制度,落实各项预警监测措施。对发生概率高、事故 后果影响大的各类安全风险,要安排足够的力量,密切监测风险 动态变化情况,随时收集各类预警监测数据和信息,为有针对性 地做好事故预防提供依据和参考。3.2 预警级别依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 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四个预警级别。321蓝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预计有可能引发一般突发事故 时;在
14、国家、省及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预计有 可能发生一般突发事故时;本市发生一起一般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突发事故的情形。322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并预计有可能引发较大突发事 故时;在国家、省、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预计有 可能发生较大突发事故时;本市发生一起较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突发事故的情形。3.2.3橙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预计有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故 时;在国家、省及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预计有 可能发生重
15、大突发事故时;本市发生一起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故的情形。324红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预计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 事故时;在国家、省及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预计有 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故时;本市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的情形。3.3 预警发布和解除331蓝色预警。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和解除。332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由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发布 和解除建议,报请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部门,经上级部 门批准后对外发布。发布预警信息应包括: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类别、 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 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可通过系统内部应急指挥平台、传真、手机 短信等途径发布。根据需要,也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 进行发布。3. 4预警响应当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单位(部门),各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相应级别规定进行响应。3.1.1 蓝色预警响应: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 持通信联络畅通,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