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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除2023年度专项研究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为加强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 项目管理,推进科研项目实施,特制定本合同,合同甲方为南京中医 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乙方为项目负责人。一、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逾期不签者,视为 自动放弃处理。二、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乙方项目在实施过 程中,出现下列情况者,甲方有权终止项目经费的拨发,如:乙方因 故无能力履行项目研究任务;无故不按时提交研究报告者;擅自停止 执行或改变研究计划;研究过
2、程中弄虚作假等。三、凡由本学院资助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 同享有。乙方的项目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鉴定证书以及其他成 果,应标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南京中医药大 学)专项研究项目(资助号)资助。项目组成员须有养老服务与管理 学院人员参与,成果署名顺序按照参与人员贡献大小排序。四、经费使用仅限于(1)材料费(不超过单个项目资助总额的 30%) ; (2)差旅费(不超过单个项目资助总额的20%) ; (3)劳务 费(不超过单个项目资助总额的15%) ; (4)论文版面费。经费使用 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相关管理规定。经 费报销可分阶段进行,相关支出须与本项目研究密切相关,审核通过 后予以报销。五、2023年度专项研究经费使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项 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结题申请,并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向甲 方提供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由甲方进行项目验收。验收通过 后,该项目才能作为正式完成。六、本合同(含附表)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甲、乙两方各执一份。甲方: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分管院领导:(公 章)年 月 日乙方:项目负责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