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包括教学计划中的社会调查、认识实习、生产性顶岗实习及毕业实习。实习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教育管理、实习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和返回学院的路途安全管理及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为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能第二条各系成立由系负责人、指导教师、辅导员组成的实习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系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的领导。第三条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实习学生是实习安全直接责任人,保证在实习过程中按实习单位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实习,确保自身在实习全过
2、程的安全。第五条实训管理中心协助各系负责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及协调。第三章实习安全管理第六条实习前,各系指导老师必需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与实习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实习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实习学生在实习时必须遵守的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第七条各系指导老师在拟定实习方案时要明确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安全。第八条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将事先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第九条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在学生进行专业实习的同时,应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
3、注意事项,及时提醒每个学生。第十条确保每位学生安全。如在同一单位超过三名学生实习,应在学生中选定一名安全员,负责实习中的自我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与实习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并向实习单位报告,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由本人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半年以上的学生,按照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为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和实习学生的安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不能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如确需调换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系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作不合格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附件:遵义职
4、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第十三条学生实习期间,实习班级辅导员应经常与实习学生联系与沟通,详细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协调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实习正常进行。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学生安全返校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四条指导老师应把安全工作贯穿在实习的全过程中,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做好学生实习安全,及时反馈信息给系及学院。实习结束,会同班级辅导员,做好实习学生安全返校的管理工作。第十五条实习学生在实习时必须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及辅导员的管理。对违纪学生,指导教师及辅导员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立即停止其实习活动,令其返校,报系、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学生实习前与教学系签订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此责任书适用于6个月内的校外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