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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各省直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加强医师队伍日常监管,根据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组织工作在XX省卫生健康委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负责全省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辖区所属医疗机构的定期考核实施及管理工作。二、医师定期考核程序依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医
2、师定期考核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三、考核时间安排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2019年10月份启动,年底前完成主要工作。对考核不合格医师的培训及再考核工作于2020年3月份结束。四、考核内容及形式(一)工作成绩评定。以2017-2018年每个年度年终考核为依据,有1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即为工作成绩评定不合格。(二)职业道德评定。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考核周期内有1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即为职业道德评定不合格。(三)业务水平测评。按照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及2018年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
3、作会议的要求进行。本周期一般程序考核原则采用“互联网+手机APP”考核模式。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需提交个人述职报告,供执业注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所属考核机构审核。五、考核类别及考核人员(一)考核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二)考核人员:我省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省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后变更迁入我省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2018年12月31日前首次注册,同时在我省和其他省份注册有主要执业机构的执业医师,如已参加过省外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并考核合格的,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本周期考核。六、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本周期考核
4、合格的医师,由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审核确认。考核结束后,各级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领取发放国家统一制定的考核合格标签。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业务水平首次测评不合格经培训后再次测评不合格的,即为考核不合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将考核结果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化信息系统予以标记。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最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医师,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七、具体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构,指定专人负责,如期完成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单位,将全省通报。各地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