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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员工劳动纪律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管理工作,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查看。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可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可依照劳动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关系。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矿业公司员工。二、纪律第四条全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程、履行岗位职责。第五条全公司员工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
2、护企业的利益。第六条全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请假等方面的有关规定Q各单位必须严格把关,规范审批程序,履行正规手续,并相应建立、完善考勤、请假制度Q(一)事假3天以内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基层区、科、队、车间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单位劳险科(办公室)备案;事假3天以上,一周之内本人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区科队(车间)同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单位劳险科(办公室)备案;事假一周以上本人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区科队(车间)同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单位劳险科(办公室)备案。(二)病假2天以内出具公司职工医院或本单位卫生所休假手续,经区、科、队(车间)负责人审批;病假3天以内出具XX矿业
3、公司职工总医院(三汇职工医院)休假手续,经单位基层区、科、队(车间)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单位劳险科(办公室)备案;病假3天以上,一周之内,属于三汇地区单位的员工可在三汇职工医院开具病假条,非三汇地区单位的员工出具XX矿业公司职工总医院的休假手续,同时对病假的审批权限各单位可以按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审批办法,报单位劳险科(办公室)备案;病假一周以上出具XX矿业公司职工总医院的休假手续,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报单位劳险科(办公室)备案。(三)探亲假、婚丧假,由员工书面提出申请,经其所在单位领导(或经单位主要领导授权的人员)审批后,劳险科(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违反劳
4、动纪律:(一)无故旷工者(私自离开工作岗位4-8小时,视为旷工1天);(二)迟到、早退者(晚于作息制度30分钟上班的视为迟到,早于作息制度30分钟下班的视为早退);(三)工作时间做私活者;(四)不服从安排拒不上班者;(五)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六)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者;(七)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八)工作时间打架、斗欧者;(九)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罚则第八条公司员工无故旷工除批评教育外,可给予一定经济处置和纪律处分,若无故连续旷工5天以上、月累计旷工10天以上、年累计旷工20天以上,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九条公司员工在
5、一个月迟到、早退一次者,罚款5元;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两次者,罚款10元,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罚款15元。经单位教育仍不改正,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5天以上的,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十条工作时间做私活者,一次罚款10元,二次罚款20元。经单位教育拒不改正,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一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无理取闹,可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十二条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可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除按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外,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6、擅离职守可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工作时间打架、斗欧者,可视其情节给予批评经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可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六条不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单位批评教育不改,一年之内达10次以上者,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Q第十七条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损害者,可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八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单位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Q第十九条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四、处罚权限第二十条对员工的处分,应本着教育为本,事实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慎重决定。当事人受到处分后,如不服,可在公布处分后10.日内向矿业公司工会提出书面申诉Q但是在矿业公司未做出改变处分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对员工的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党政集体讨论决定。第二十二条对员工作出的行政处分,必须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第二十三条经公司董事长授权,各二级单位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作出处理决定。五、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凡“以内”包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全属XX矿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