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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2023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剥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一、管理职责(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1 .后勤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及其职业防护的管理;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工作流程的管理
2、;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2 .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和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分类收集清单和流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I;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规范处理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3 .护理部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交接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4 .各临床医技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第一责任人,确保医疗废物
3、管理的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二、管理要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在国家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管理要求。(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1 .分类收集方法见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附件1)。2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并使用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3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4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5 .医疗废物桶在
4、非使用状态时应加盖放置。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满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6 .应根据临床需要选择合适大小的利器盒。治疗车上应配备利器盒,并置于方便使用处(宜挂在治疗车边上),治疗过程中产生的锐器即刻放入利器盒,不应二次分拣。7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8 .使用后的一次性植入物(如骨科体内植入性固定器械)及介入导管、一次性活检钳等应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不需要毁形处理。9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
5、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包装袋,无需消毒。10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县级及以上或者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县级以下或者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具有污水处理系统并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患者的引流液、体液、排泄物等,可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系统。11 .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
6、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和HW49类进行处置。12 .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废物处理。13 .涉及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的空安甑、废贴及废弃的上述药品,应当严格按照河北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标准操作规程(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处理。14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属于病理性废物,应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后处置。15 .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
7、。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等属于病理性废物。16 .患者截肢的肢体以及引产的死亡胎儿,纳入殡葬管理。17 .密封药瓶、安甑瓶等玻璃药瓶盛装容器应满足防渗漏、防刺破要求,并有医疗废物标识或者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标签为损伤性废物,并注明“密封药瓶”或者“安甑瓶”。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18 .导丝盛装容器应满足防渗漏、防刺破要求,并有医疗废物标识或者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标签为损伤性废物,并注明“导丝”。19 .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不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可以交给有资
8、质的回收公司处置。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20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输液瓶(袋)及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21 .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不属于医疗废物。22 .患者用于自行按压止血而未丢弃于医疗废物容器中的棉签、棉球、输液贴全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23 .重大传染病疫
9、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可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二)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1.交接登记包括:科室与回收人员的交接登记、暂时贮存地点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24 传染病产妇的胎盘、产妇放弃或者捐献的胎盘,作为病理性废物处置。应建立胎盘处理登记本,交接实现可追溯。25 建立死婴、死胎交接登记本,医疗卫生机构应保存与家属或殡仪馆的交接记录,实现可追溯。(三)医疗废物的院内转运1 .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置于医务人员视野范围内,避免泄漏、
10、流失。2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占小。3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4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5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6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四)医疗废物的院内暂存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
11、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7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3)有防鼠、防蚊蝇、防璋螂的安全措施;(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5)易于清洁和消毒;(6)避免阳光直射;(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8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9 .医疗废物转交处置中心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10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
12、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附件:1.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2.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类别特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收集要求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L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2 .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3 .废弃的污染被服;4 .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患者及多重耐药菌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5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
13、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1 .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2 .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及输液瓶(袋)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3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如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
14、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1 .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2 .病理切片青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3 .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4 .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等;5 .铝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1 .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2 .确诊、疑似传染病产妇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应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3 .可进行防腐或者低温保存。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 .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
15、刀、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钢钉和导丝等;2 .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音瓦等;3 .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的利器盒中;2.利器盒达到3/4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物。1 .废弃的一般性药物;2 .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3 .废弃的疫苗及血液制品;4 .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1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并入感染性废物中,但应在标签中注明;2 .批量废弃的药物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如甲醛、二甲苯等;批量废弃的消毒剂原液和化学试剂原液:2 .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废弃的牙科汞合金材料及其残余物等。1 .收集于容器中,粘贴标签并注明主要成分;2 .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携帝福弗依牛物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