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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认真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规范燃气经营,规范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右江区辖区瓶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健全区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燃气行业存在的安全监管问题;指导各乡镇(街道)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以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右江
2、分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右江区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区城管局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负责人作为联络员。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燃气综合治理管理站,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能:在联席会议领导下,统筹我区瓶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年度和各阶段工作计划,总结、收集、整理和通报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燃气行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起草会议纪要;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交办的有关事项。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区城管局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领导指示和工
3、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成员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必要时可扩大到相关燃气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和主要燃气经营单位。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成员单位同意后,印发给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和主要燃气经营单位。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区城管局:负责城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根据燃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监督指导;通过日常安全监管,收集、汇总“黑点”“黑气”等情况,并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由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予以查处。区应急局:负责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协调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及年检工作。对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经营燃气的单位和个人依
4、法查处,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负责全区燃气经营企业所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非自有瓶、充装不合格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加强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公共汽车、出租车的安全监管。市公安局右江分局: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配合对无证无照燃气经营点的取缔,做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治安保护。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燃气企业、燃气用户。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建筑工地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宣传,加强建筑工地
5、农民工聚居的宿舍、集体就餐食堂等易发部位的检查和整治;督促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本小区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指导其建立健全本小区的基本住户、使用燃气户数、存在隐患户数、完成整改户数等基本台账资料,并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做到宣传和安检全覆盖,宣传率100%。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派出基层干部、网格员、应急信息员等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使用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辖区内的燃气安全进行检查;做好本行政村(社区)范围内燃气供应点的登记造册、安全巡查、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安全隐患巡查及信息上报工作,保证辖区内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