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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小学教师变动管理办法为保持我镇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遵循学科不缺专业教师原则,教师原则不予以调出,如需调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只有学校存在超编情况方可办理调出手续。2、在我镇小学(幼儿园)任教满4年以上。3、任教四年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4、小学四年内必须有三年以上教学成达到或绩超全县同级同类学校人均分。5、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本班四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学生辍学情况发生。6、申请调动的教师必须有对应专业的教师来补充方可调动。7、凡经学校批准调动的教师因其他原因未能调动成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调动。8、申请调出成功的教师
2、在未接到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到调入学校报到之前必须服从原学校的管理,否则按旷工论处,纳入绩效管理,连续旷工超过15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9、家庭遭受突然变故或父母病重在床,再无他人照顾,可以申请办理调动手续,但必须具有相关印证材料,如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遭受灾害材料,父母重病在床的,必须具有县级以上国家公立医院出具的有效疾病证明。10.除本单位安排的跟岗学习,其他个人申请跟岗学习的,需由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开会决定,且在学校能保证师资充足的条件下方可同意。IL申请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需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签字同意参加考试。12.参加城关学校遴选的,需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近三年内病假累计超过9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旷课)累计超过5天的不予以签字。同等条件下,可按考核分数确定参加遴选人员(至多不超过2人),如遴选失败,三年内不得再提出申请调动、遴选。13、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X镇中心小学所有。X县X镇中心小学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