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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学病例讨论制度一、针对实习生的临床教学病例讨论由教研室或科室组织。二、原则上每两周进行一次。三、讨论应提前2天通知,包括讨论地点、病例资料、影像病理资料、应参加的人员等,应参加的实习医师要求每人撰写讨论发言稿。四、讨论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持。五、专题讨论的病例,可以是实习大纲要求的住院病例,或已收集在典型教学病例资料中的病例。六、首先由实习医师汇报病史,住院医师补充;实习生积极发言,可凭发言稿发言,参加讨论的医师要从实习医师所能承受或理解的角度来分析临床情况,有意识培养实习医师比较正确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临床思维。七、主持人总结时深入浅出地分析该病例的特点、诊断及诊断依据,深入浅出分析鉴别诊断、诊疗计划、国内外诊疗进展和本院的诊疗特色,可现场提问。八、讨论结束时由主持人进行总结。九、参加讨论的实习医师准备的发言稿讨论后交教研组备案;讨论结束后指定人员负责讨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