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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教学改革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有效地调动五附院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教学改革实践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科教科负责临床教学部协助对教改计划项目组织立项评审、实施、中间检查、验收和经费监督使用等综合管理。二、可申报教改计划项目立项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论的研究;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研究;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研究;结合培养人才机制的研究。2、大学生创新教育的研究与实践。3、教学内容、课程体
2、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软件的研究与改革,包括实验实习改革与研究。4、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5、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试题库建设。6、有关临床实践教学的研究。三、项目立项审批程序1、科教科下发组织申报教改计划研究项目的文件;2、临床教师、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教育教学改革计划项目申请书。3、“项目申请书”经教研室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如期报科教科。4、科教科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是否立项,并形成书面意见。参加评审工作的评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凡涉及与自己有关的项目,一律采取回避制度。5、报主管院
3、长批准后,正式立项,并行文公布。四、一般情况下,每12年进行一次教改计划项目立项。五、所有已立项的教改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的研究、管理工作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所在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指导和经费开支的监督,帮助项目负责人制定好研究实施计划,并提供研究所需的必要条件。六、教改计划项目实施期间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按照各课题进度确定其中定期检查时间。中期检查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材料,填写“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教育教学改革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必须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说明,对进展情况不好的课题,科教科可酌情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调整、延长、暂停、中止或撤销等)。七、教改计划项目建设期
4、限一般为2年左右,项目一经立项,立项资助经费100O5000元。科教科预留资助经费总额的5%,用于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的工作经费。八、教改计划项目经费由科教科管理、监督使用,使用项目经费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经科教科主任签字后,到附院财务处办理手续。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九、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供“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教育教学改革计划项目验收表”,科教科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鉴定、验收工作。十、验收内容。根据项目的研究方案、进度安排和成果形式目标,对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对项目研究和实施的技术路线、子项目(专题)设置、研究方法选择等进行科学性和先进性评价;对项目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对项目改革研究成果在教学改革与实践、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效益、成果应用前景综合进行评价等。十一、对验收合格、成果突出、效果明显的课题,给予相应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在五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同时收回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