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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的通知(青教办字(2023)27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单位,行业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青教通字202278号),为优化教师队伍梯队发展,实施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决定开展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评选活动,首次评选500名教育教学带头人,其中,学科带头人400人,班主任带头人100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人员范围和条件面向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和各区(市)教研员,学科带头人和班主任带头人不能同时兼报。已入选青岛市中小学
2、学科带头人、青岛(齐鲁)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及其培养工程者不再参加推荐。(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男教师55岁以下、女教师50岁以下。各单位45岁及以下入选者原则上不低于20%o(二)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坚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有偿补课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三)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四)周课时量需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课时
3、量。在学校管理岗位上兼职的教师周课时量须达到学校标准课时量要求的2/3及以上(周课时量要求指学校“三定一聘”后确定的本校周标准课时量)。(五)培训学分需达到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培训学分合计达到360学分以上。(六)在教育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有较高知名度,获市级教学能手称号(或获得区(市)级拔尖人才、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参评学科带头人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任教参评学科满5年且现仍从事本学科教学。本学科科研成绩突出,获得过市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承担过市级以上课题(参与人前三位),或在地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一篇以上
4、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正规出版过一本以上的专著(教材)。对农村教师可放宽要求,注重其在农村学校或学区内发挥实际作用情况,并择优推选,对被遴选为“农村特级教师”或全国、省“优秀农村青年教师”的,可优先推荐。参评班主任带头人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班主任工作满8年,目前仍在班主任岗位工作。在班主任工作领域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所负责工作获得区(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或优秀少先队集体等荣誉称号,或荣获区(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思政德育类荣誉称号,或在班主任优质课比赛、普通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比赛、中职班主任能力大赛中取得区(市)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5、或者入选山东省、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或承担过省级优秀研学课程、德育和班主任方向的市级及以上课题(参与人前三位)、出版过相关教材(著作)、取得过相关教学成果、在正规刊物上发表过相关论文或是在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讲座上进行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处于领先地位,有较高知名度,曾获得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一等奖、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等次的,可破格第(六)条申报班主任带头人。二、名额分配参考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数及学段分布情况,将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至各区市,推荐名额按照人选数的1.5倍左右确定,各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包含民办
6、学校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一)推荐和评选向农村教师倾斜。农村教师单列推荐名额,相关区市要按照分配名额从农村教师中择优推选。(二)兼任学科教学的校、园长(含副职,以下简称“兼课人员”)可以申报,但要严格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0%以内。区(市)教研员应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0%以内。同一学校(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人(区(市)所属高中段学校可适当放宽)。(三)各区市确定推荐人选时,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推荐教师人数最多不超过3名,不同学段、学科要兼顾,分布要均衡。三、评选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择优推选和公示的办法进行推荐。(一)个人申报。凡在评选范围且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向
7、学校(幼儿园)提出申报。(二)学校推荐。学校(幼儿园)组织遴选推选,填写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不少于15名及以上教职工签字认可,少于15人的单位,全部人员签字),学校(幼儿园)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对推荐人选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把关,符合条件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局属各学校(幼儿园),行业办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市教育局直管民办学校负责对推荐到市教育局人选的论文和专著查重,市教育局对其所推荐人选统一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三)区市推荐。区市教体局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推选,推荐人选公示时,要充分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评选
8、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向市教育局推荐。各区、市教体局负责本区市推荐人选的论文和专著查重。(四)市级评选。市教育局对各区市、各学校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择优推选,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四、材料报送(一)申报材料纸质版1 .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3,需要添加意见的应添加完整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推荐单位印章(直属单位加盖本单位印章)。2 .各区市推荐情况简要说明,需包含推荐人选总体数据、特殊情况说明、各类人员(兼课人员、农村教师等)比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公示情况等。3 .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A3纸打印2份(附件4),区市汇总
9、后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直属单位加盖本单位印章),各区市需分学段、分类别按照排名先后排好顺序,学科带头人分学段打印1套,班主任带头人打印1套,整体打印1套。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数据。(二)申报材料电子版由推荐人选个人通过青岛市教师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自主上传以下材料:1 .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申报表盖章版。2 .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需按要求定期注册)、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3 .近五年年度考核表。4 .能够证明本人水平能力、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荣誉称号、教学获奖、科研获奖、论文、专著及论文查重报告等)。5 .2018年1月1日以来培训学分证明1份。须通过青岛市教师教育信息化管
10、理平台打印,不少于360学分,学校审核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6 .推荐单位公示材料(六公开监督卡、网站公示材料)上述材料按照材料填报说明和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5)整理上传,复印件扫描前需加盖单位公章,均需制作成PDF版文档。各区市教体局、局直管各学校要于7月10日(星期一)前完成审核。(三)材料上报要求1 .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幼儿园)信息管理员要及时通过青岛市教师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的“评优评先管理”模块将推荐人选的名额逐级下放给相关教师本人,并对推荐人选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逐级提交。2 .推荐人选要通过青岛市教师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的“我参与的评优项目”栏目分类上传申报材料,
11、所在学校、区市教体局依次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推荐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节较重的,还要对师德师风本年度考核作不合格处理,取消五年内各级名师参评资格。3 .推荐人选材料申报结合网络平台进行,有关信息将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我市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系统数据进行对比核实。4 .各区市所属单位申报人员,其申报材料由区市教育(体)局统一报送;局属单位、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本单位直接报送。5 .报送时间:(1)网上材料提报时间:6月30日前,申报人员自主上传完毕7月10日前,各区市教体局、局直管各学校完成审核(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7月11日上午:市教育局直属普通中学7月11日下午:
12、市教育局直属其他单位、市直单位7月12日上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7月12日下午:崂山区、城阳区、莱西市7月13日上午:即墨区7月13日下午:西海岸新区7月14日上午:胶州市7月14日下午:平度市(各区市报送纸质材料前,请提前联系进行网上材料预审,预审通过后再进行现场报送)6 .报送地点:青岛市教育人才服务与学生资助中心216室(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二楼)。各区市、各学校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推荐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五、有关要求(一)评选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是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实现城乡优质师资倍增的有效举措,是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
13、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区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切实将师德高尚、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本单位、本学科起到引领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推荐出来。(二)严肃评选工作纪律,确保评选工作的客观、公正。各单位要认真把握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落实推荐评选程序,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评议意见,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确保推荐工作真实有效,切实发挥评优工作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各区市、各学校要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将推荐人员层层公示后上报,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须在校园网或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区市须面向本区市教育系统公示。各区市、各学校应对推荐人员的所有推荐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有效。对发现弄虚作假
14、、把关不严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评选资格,并追究其所在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联系。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张文学,电话:85912935o思政德育处联系人:于晓彤,电话:85912275o教育人才服务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刘明清,电话:81703633o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2023年6月19日附件1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一)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区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合计推荐数其中农村学校推荐数推荐数其中农村学校推荐数市南区69520市北区8161236李沧区610622崂山区68519城阳区101499749西海岸新区142892382219106即墨区10251621820783胶州市10181015515765平度市102012221218777莱西市1011715811754局属及市直单位每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二)班主任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单位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合计推荐数其中乡村学校推荐数其中乡村学校市南区504009市北区9030012李沧区603009崂山区503008西海岸新区11272523城阳区9050115即墨区10261420胶州市7141415平度市9151317莱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