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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流动人员档案接收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3年2月28日实施日期:2023年3月1日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流动人员档案接收服务指南一、适用人员范围户籍地或原工作地在饶平县的以下人员:(一)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二)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三)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因私出国(境)人员。二、咨询和受理办理机构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下称“县人才办”)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西路一横6号三、需
2、现场提交资料及要求(一)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二)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使用A4纸复印户主页面和申请人页面,复印件需本人签名);(三)申请人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四)申请人递交申请书1份(需本人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样式见附件1);(五)申请人原来所在单位批准辞职文件(或原来所在单位同意辞职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六)如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则由申请人出具1份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样式见附件2),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
3、件上需有受委托人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四、办理基本流程(一)提前(或现场)咨询,确认申请人是否为本地户籍或原工作地为本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流动人员。(二)经确认申请人为本地户籍或原工作地为本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流动人员,并且所提交资料齐全的,县人才办方给予受理办理接收档案手续,并向申请人原来单位或其档案管理部门发出书面调档函现场交给申请相关人员。业务现场办结。(三)申请人原来单位或其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县人才办调档函的相关要求,通过邮政机要渠道直接将档案转递到县人才力、(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转递)。五、办结时限县人才办现场受理业务完成办结。六、文件依据(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二)中
4、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或12345投诉热线。附件L(申请档案调入)申请书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本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O现户籍是饶平县镇。年月毕业于学院专业。本人已从辞职(放弃聘用),现申请把本人档案从调入贵单位保管,请给予接收。特此申请。申请人(签名):联系电话:年月日温馨提示:该申请书请用A4纸单面打印或钢笔书写;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附件2.(委托他人代办手续)委托书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本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O现户籍是饶平县镇。年月毕业于学院专业O本人已从辞职(放弃聘用),现申请把本人档案从调入贵单位保管,委托由(关系,身份证号码)代为前往办理档案调入手续。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年月0受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年月日温馨提示:1、该申请书请用A4纸单面打印或钢笔书写,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必须亲自签名。2、受委托人须本人亲自来办理,不得再转托其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