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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集团会议,提高会议效率,明确各类型会议的事项,确保会议按时顺利召开,特修订本制度。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组织的各类会议管理。(二)集团各分子公司、各部门。三、会议类型四、会议管理内容(一)集团总办会1、会议时间:总办会/班子会由集团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拟定28日左右。若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2、内容:需提交总办会集体讨论、研究的重要事项。如:全局性的重要决策、集团战略发展方向,各职能中心发展目标、计划评估等;3、参加对象:集团总办成员。4、列席人员:根据讨论、研究的事项,必要时可安排相关中心的负责人列席。5、决定方式:对事项的决议采取
2、总办成员4/5通过的原则。会议由总办助理负责组织、记录。(二)分公司双月绩效沟通会1、会议时间:单月份上旬。2、会议内容:分公司反馈上一周期(双月)绩效沟通跟踪事项、工作完成情况,下一周期(双月)的工作重点及提请集团协助与支持事项,分享项目上个月的经营情况,研究提报外部单位的相关材料。3、参加对象:集团总办成员、各中心负责人,分公司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议由集团运营管理中心主办。(三)集团双周工作例会1、会议时间:每两周一次,周六上午。2、会议内容:各中心、各分公司反馈上一周期(两周)会议要求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上一周期(两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周期(两周)重点工作的安排。3、参加对象:集
3、团总办成员,各中心、各分公司负责人。4、列席人员:按会议需求,视情况安排会议由人力行政部主办。(四)集团决策委员会会议1、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召开。2、会议内容:研究、审核集团、分公司“三重一大”、项目投资决策等工作事项。3、参加对象:集团总办成员,各职能中心总监,相关分公司总经理。4、决定方式:(1)项目投资决策工作事项表决,须有实到会4/5人员同意方可决策;(2)“三重一大”工作事项表决,须有实到会人员50%以上(不含50%)同意方可决策。会议由集团办主办,运营管理中心协办。1、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2、会议内容:集团总办成员、各中心根据工作需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具体工作事
4、项。3、参加对象:根据会议讨论、研究事项,由总办成员或主办中心确定。会议由总办助理或主办中心主办。若有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议定的事项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执行。(六)集团全体人员会议1、会议时间:按工作需要,视情召开。2、会议组织:原则上由人力行政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会议方案,呈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召开。3、参加人员:集团本部全体人员(必要时含分公司有关人员)。会议由人力行政部主办。(七)其他会议:听证会、研讨会、协调会等由相关中心按需求自行召集、安排,并做好会议记录,若工作需要应形成会议纪要。(八)外部会议外部会议需要集团派员参加的,相关中心收到信息时,应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议程等
5、信息了解清楚后,转集团人力行政部(集团办职能),由人力行政部结合外部会议要求提出拟办意见,呈报集团总经理批示后,按批示意见办理、转达。五、会议纪律(一)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若需请假,应向上一级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报备会议主办中心;在集团公司层面的重要会议(年度会、半年度会、双月沟通会、决策会等)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未请假擅自不参会的,将视情节(1次书面提醒、2次书面告诫、3次书面通报)给予书面处理;(二)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认真听会,做好记录,自觉把通讯工具调整到静音状态。禁止在会议室内接听或拨打电话,若有特殊情况确需接打电话的,应安静地离开会议室到室外接打;(三)不得私开小会、随意走动,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