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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实行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学校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XX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X教职发(20XX)1号)文件精神,现就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提出如下意见。第一条学校实行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凡学生毕业,均须参加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不发毕业证书(发给结业证书)。第二条学生因故不参加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应个人提出申请,阐明正当理由,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延期参加或不参加当期毕
2、业学业水平考试。学校同意延期参加或不参加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参加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补考或参加下期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考试不合格经补考合格后,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第三条学生无故不参加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不予补考,不予参加下期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不予毕业,不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校可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第四条对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者,学校给予2次补考机会,第1次安排在考试当年8月份,第2次安排在考试次年8月份。学生补考,应先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补考。第五条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在离校实习前,报名时间为当
3、年5月,考试时间为当年6月。具体考试时间依实际情况由学校提前通知。第六条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技能三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专业基础理论:考核专业类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及其应用。专业基本技能:考核专业类通用技能和基本职业规范。第七条公共基础知识的语文、数学、英语采取笔试形式。数学考试时长为75分钟,语文考试时长为90分钟,英语考试时长为60分钟,各课程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为75分钟,总分为100分。专业基本技能考试,采取实操形式,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第八条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由教务处会同专
4、业科、教研组、骨干教师组织命题。学校建立命题教师资格标准和命题教师库,加强命题教师培训。加快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学生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制卷、配送、保密、保管。要加强安全保密,杜绝泄题漏题。第十条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按标准化考场设置,实行单人单桌,每场原则上30人,两名教师监考,辅以电子监考。第十一条学生要诚信考试,遵守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二条教务处会同专业科、教研组、骨干教师集中统一阅卷。实行首席阅卷人负责制,采用流水阅卷形式。统一阅卷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建立监督、
5、检查机制,确保阅卷质量,提高成绩效度和信度。第十三条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形式呈现。“不合格”比例暂按1015%核定。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发布,成绩长期有效。第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如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执业)资格鉴定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者参加1+X证书制度试点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其技能成绩认定为“合格”。第十五条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教务处录入学生学业评价管理系统。在教务处监督下,专业科、班主任教师把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填入学生学籍档案。纸质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式四
6、份,档案室、教务处、专业科、班主任各执一份。第十六条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试卷、成绩登记表是学生毕业评价的重要档案,教务处保存一年。一年后,教务处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第十七条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第十八条学校建立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及分工,配齐配强人员,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学校建立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第十九条教务处负责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实施;负责编制学生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负责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补考、统一发布成绩等;负责设置考场、考试时间、考场条件、考试指令、考场管理。第二十条专业科、教研组配合教务处实施学生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专业科(专业组)负责制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设置技能考场、制定技能考试规程、培训考评人员、调试考试设备等工作。第二十一条政教处、总务处、保卫科、团委等部门要加强对考生防疫安全、交通安全、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安全顺利。第二十二条学校适当保障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经费,保证毕业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第二十三条本意见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者,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意见从202X届毕业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