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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内容一、通用部分1.是否按照规定取得相关许可;2 .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3 .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三违”现象;4 .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 .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事项;6 .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7 .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9,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作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10 .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及安全评
2、价;11 .是否按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2 .相关安全设备是否正常运转;13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是否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否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14 .是否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15 .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16 .是否存在“二合一”“多合一”或锁闭、封堵安全出口情况;17 .对爆破、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是否按规定安排专人现场管理;18 .是否按规定提供劳
3、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19 .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20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1 .是否按规定发包、出租;22 .是否按照规定制修订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并经常性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23 .是否按规定投保安责险;24 .是否按规定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25 .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培训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技术服务或组织培训活动。26 .处于建设阶段的相关项目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取得相关证照、资质。27 .对属于停产、停建的项目或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处于停产、停建状
4、态。二、非煤矿山(尾矿库)(一)正常生产矿山1.采矿方法、开拓方式、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提升系统、供配电系统、安全出口等安全设备设施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是否按照设计组织生产,发生重大变更的是否履行了变更手续。2 .企业“三项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是否符合企业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要求。3 .是否存在矿矿相通等重大安全隐患。4 .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是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5 .存在外包工程的,是否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二)基建矿山1 .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经安监部门
5、审查同意。2 .是否按照批准的范围和设计进行施工建设,发生重大变更的是否履行了变更手续。3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单位是否取得相关证照、资质。4 .是否超建设工期继续组织建设。5 .是否存在以采代建现象。(三)尾矿库1.基建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2 .是否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发生重大变更的是否履行了变更手续。3 .是否存在非法排尾行为。4 .排洪系统是否健全,排洪设施是否淤堵或损坏。5,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坝体稳定性分析和安全现状评价。6 .三等以上尾矿库是否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7 .尾矿库外坡比、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是否符合
6、设计要求。8 .尾矿库日常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要求。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新招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是否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9 .是否存在脱水、装卸、倒罐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或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切水和动火作业同时进行的情况。10 是否按照规定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进行辨识或者是否辨识不全存在缺项;是否按照规定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进行分级管控;是否对存在中毒窒息或者易燃易爆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区域实行人员出入及过程管控。11 是否存在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
7、上岗行为。12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3 光气、氯气(液氯)等剧毒化学品(及硫化氢气体)管道是否穿(跨)越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14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是否穿越生产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5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16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7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情况。n.
8、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经逐级放大试验到工业化生产或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是否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12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lS)o13 .油气储罐是否按规定达到以下要求的:(1)液化烧的储罐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全冷冻式液化燃储
9、罐设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的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装置;(2)气柜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4)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设置注水措施。14 .液化烧、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15 .在易燃易爆的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按相关国家标准使用防爆工具、防爆电器或采取防爆措施。16 .在厂房、围堤、窖井等场所内是否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17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
10、测校验;以及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18 .涉及放热反应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是否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或控制系统,是否设置不间断电源(UPS)O19 .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是否正常投用。20 .涉及液化烧、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是否采取相应安全措施。21 .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或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是否存在混放混存情况。22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23 .是否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是否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
11、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24 .是否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25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住1.作业人员是否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2 .职工是否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3 .工(库)房实际
12、作业人员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4 .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是否超过核定药量。5 .工(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不足,防护屏障是否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6 .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是否缺失或者失效。7 .是否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8 .工厂围墙是否缺失或者分区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9,是否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10 .在用涉药机械设备是否存在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的情况。11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存储能力是否与设计产能匹配。12 .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情况。13 .生产经营的产品
13、种类、危险等级是否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14 .是否存在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情况。15 ,是否存在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情况。16 .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停业期间是否组织生产经营。17 .烟花爆竹仓库是否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是否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18 .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是否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四、工贸商业(一)冶金行业1.涉煤气安全设备设施、报警装置是否达标运行,煤气有无长时间泄露现象,煤气隔断防护措施是否到位。2 .应急演练和一线作业人员应急实操处置是否到位,已发生产事故企业同类教训是否吸取
14、整改。3 .涉及环保条件下停产复工、外委施工作业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及作业票使用是否按规定执行。4 .机械防护、能源隔离和应急连锁设备是否正常运行。5 .是否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辨识整改到位。6 .市县两级监管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重复出现,同类隐患整改是否到位。(二)建材企业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是否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是否设置气体灭火装置。7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是否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是否进行风险分析。8 .燃气窑炉是否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是否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15、。9 .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10 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是否存在漏水、漏气,是否设置监测报警装置。11 是否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辨识整改到位。(三)机械企业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是否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12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是否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是否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是否进行定期探伤检查。13 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是否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4 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是否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是否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15 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是否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16 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17 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是否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四)纺织企业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