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背景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为进一步规范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保障市政设施有效建设和安全运行,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编制了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二、制定必要性1、生态保护的需要。随着千岛湖引配水工程的建成通水,千岛湖的主体功能由旅游、发电向杭州市的饮用水源地转变,也对千岛湖的生态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供排水设施建设工作是促进千岛湖生态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大多为地下隐蔽工程,是一座城市的“血脉”,施工质量的好坏,直
2、接影响城市的功能发挥及居民生活的幸福感。2、适应发展的需要。我县城市建设发展按下快车键,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方面在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同时,另一方面也是质量与安全的高风险期,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如一些住宅工程出现影响住宅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和缺陷,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同时,随着接下去约9.45亿元的给排水领域中央专项债项目的实施,如何保障项目建设质量,这些问题对依法规范工程质量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落实规定的需要。根据淳安县(千岛湖)环境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城区新建的住宅、宾馆等污水处理设施及新建、改建纳污管网等地下工程,应当组织规划、城管、环保等部门联合验
3、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三、制定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8号令);2、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浙建(2020)18号);3、杭州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验收备案办理指导意见(杭建地空发2021292号)。四、起草过程1、2023年1月,县住建局完成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编制。2、2023年2月23日-2月28日,通过党政网将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至规资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千岛湖镇政府、文昌镇政府,建设集团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3
4、、2023年3月2日,我局组织召开规资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千岛湖镇政府、文昌镇政府,建设集团等相关单位就如何加强千岛湖镇城市规划区市政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研讨,细致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四、主要内容(一)加强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项目方案编制,在开展项目设计前应进行详细调查或者勘测,作为项目设计的依据,设计方案必须满足设计深度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要求,施工图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千岛湖镇城区实施的市政项目(包括城市给排水
5、、道路桥梁隧道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以及居住区改造等建设项目红线内配套工程项目),除有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均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颁发施工许可证。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凡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三)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1、千岛湖镇城区实施的市政项目(包括城市给排水、道路桥梁隧道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以及居住区改造等建设项目红线内配套工程项目),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6、暂行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外,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称限额以下小型项目),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世行贷款、专项债、中央财政补助等项目除外),其他建设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2、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涉及新增国有土地的城市给排水,道路、桥梁、隧道大中修工程以及建设项目红线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包括新建房地产项目、老旧居住区给排水设施改扩建等项目),由县
7、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颁发施工许可证。凡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3、县住建局应加强市政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巡查检查,对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或质量安全的,依法给予相关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和信用扣分。(四)加强项目验收备案市政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出具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作为竣工验收备案依据,未取得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五、意见采纳情况1、建设集团提出的问题:对其中第一条“加强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的第二小点中:“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污水检查井禁止采用砖切井,提倡采用钢筋混凝土井施工工艺。”为便于污
8、水支管接入,建议污水检查井井室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施工工艺,井筒采用砖砌双面粉刷。采纳情况:不予采纳。因为“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污水检查井禁止采用砖切井,提倡采用钢筋混凝土井施工工艺。”是根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2004年第218号文件)、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及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要求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的规定执行的,我局对于规定要求不予扩大化。2、千岛湖镇提出的问题:千岛湖镇规划区面积太广,牵扯到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而且许多项目时间紧,可能存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材料准备不足,时
9、间太仓促等问题。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将原先的千岛湖镇城市规划区范围缩小为千岛湖镇城区。六、建议1、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下文:根据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显示,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列入2023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因此,县住建局计划2023年3月-6月,完成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下文。2、各单位联合下文:由于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千岛湖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立项,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建设集团已经提出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但是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走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至少要到6月份才能行文,因此,建议县住建局、县规资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四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确保千岛湖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正常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