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万件IBC吨桶塑料配件及塑料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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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IoOo万件IBC吨桶塑料配件及塑料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齐智林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O万件IBC吨桶塑料配件及塑料桶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切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105-370305-89-01-329778总投资(万元)100

2、0.00环保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13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55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富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不涉及前述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所列有毒有害和易燃

3、易爆危险物质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来源于自来水管网,不设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且不属于海洋工程项目否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1554,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王家庄工业园1号,临淄区人民政府以临政字202126号文批复王家庄工业园为智能装备制造工业集

4、聚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稷下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情况说明(见附件),项目选址位于稷下街道智能装备制造工业集聚区,目前稷下街道办事处正在编制村庄规划,计划把该项目所在地块划定为工业区,因此该项目选址符合临淄区稷下街道规划,项目不涉及土地规划问题。项目在王家庄工业园规划位置如下图:图1本项目与王家庄工业园规划位置图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年产IOoO万件IBC吨桶塑料配件及塑料桶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9第29号)中的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不属于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规定的限制、禁止类产业范围,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已于2021年5月21日通过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并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系统进行了备案,文号为2105-370305-89-01-329778.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临淄区内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为0.44km2,I类红线区范围是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m的圆形区域,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乙烯南路以南,辛化路以西,临

6、淄与张店分界线以东,东海路以北,面积为10.54km2,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包括汞山森林公园、垢皋林场;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王家庄工业园内,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其西北侧7000米处,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根据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2021年第1期,2021年1月27日),2020年度全年,全市良好天数218天(国控),同比增加38天。重污染天数12天,同比减少6天。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及同比改善分别为:二氧化硫(SCh)1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0

7、%;二氧化氮(No2)3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5%;可吸入颗粒物(PMlO)9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5%;细颗粒物(PM2.5)5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1%;一氧化碳(CO)1.8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3%;臭氧(03)18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8%。全市综合指数为5.64,同比改善9.5%。淄博市2020年PMl0、PM”的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二级标准要求;根据企业例行监测报告相关数据,本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根据淄博市2021年4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本项目区

8、域地下水中的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总大肠菌群、PH等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H类标准;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乌河,桓台县乌河入预备河处断面主要监测指标CoD(28.1mgL)、氨氮(0.89mgL),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三废”治理措施成熟可靠,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结论,项目建成后按照本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则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3)与资源利用上限符合性项目用水由临淄区供水管网提供,项目用电为临淄区供电电网提供,资源利用量较小,不

9、超过当地的资源利用承载力。(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目前淄博市负面清单暂未出台。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清单”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满足生态保护要求。3、项目周围情况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周围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王家庄工业园1号。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561779”,东经:117。4甲25.014”。项目厂界北侧为山东铁电光能开发公司厂房,南侧为林地,东侧为道路,西侧为闲置厂区。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目标为厂界西侧210米处的韩家村。项目周围评价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2)项目选址

10、与淄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位置处于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王家庄工业园,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淄环发201946号)要求,临淄区地下水型水源地主要包括永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齐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刘征水源地,本项目与水源地的位置符合性见下表。表1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水源地名称水源地范围符合性1永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50米的圆形区域二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200米的圆形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不在水源地范围内,位于本项目东南侧850Om处2齐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保护区:

11、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50米的圆形区域。准保护区:东至益都断层和高家孝陵断层,西至淄河断裂带,南至淄博市界,北至刘营、孙家徐姚、安乐店断层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不在水源地范围内,位于本项目东南侧IOkm处3刘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9号开采井为圆心,半径284米范围内的区域(北至省道S102,西至辛泰铁路)。面积为0.2Km%二级保护区:北至省道S102,东至省道S233与淄博、潍坊市界,南至淄博、潍坊市界,西至辛泰铁路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面积4.6Km2o准保护区:北至省道S102向东延长至淄河与弥河分水岭,东至淄河与弥河分水岭,南至太河水库大坝延长线,西至淄河与孝妇河

12、分水岭范围内的区域。面积320Km2。不在水源地范围内,位于本项目南侧16km处(3)与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准入实施细则符合性本项目所在位置处于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王家庄工业园内,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8号)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26号)要求,本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缓冲区北侧1.9km,不在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范围内。由上表分析可得,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内。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

13、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表2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11、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项目为新建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本)

14、,项目不在“淘汰类”和“限制类”之列,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用工艺及设备不属于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符合22、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为王家庄工业园。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符合33、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

15、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为王家庄工业园。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符合44、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我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项目区域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符合55、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强化对项目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能耗、用地标准、环境等的论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立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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