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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江西利蓝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消防设备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西利蓝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西利蓝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消防设备项目项目代码2205-360598-04-05-76048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53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66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建设性质EI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S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新余高新技术产
2、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205-360598-04-05-760481总投资(万兀)5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6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EI是:设备己安装,补办环评用地(用海)面积(m2)273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1、相关规划园区名称: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审批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名称:关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余府字2012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3、审批文件名称:正在报批中规划
3、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选址合理性项目位于新余高新区南源路18号江西皓钢实业有限公司2号厂房,江西皓钢实业有限公司内现有其余厂房已外租给别的企业,其余厂房所属企业都是生产与本项目类似产品的企业,互不影响。项目东、西侧为江西皓钢实业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北侧为空地;项目南侧为江西皓钢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根据新余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袁河环境功能为HI类水体,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级区,声环境功能为2类区。环境功能区划符合环境质量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无重要大气污染源,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不明显。另本项目选址处不属于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4、、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无其他敏感环境保护目标。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为废气污染,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最近敏感点位于项目北面189米处的水西镇,项目污染物经各项措施处理后,对其影响较小。项目用地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好,敏感程度较低。厂址不处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的范围内。综上所述,项目选址较为合理。(2)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家
5、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及禁止用地项目,因此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本项目在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根据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开发区规划范围为由沪昆高速、新欣大道、东兴北路、浙赣铁路、狮子口路以及东侧的规划纵六路、涌金大道围合的区域,总规划面积60.17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为57.76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工业用地面积1981.38公顷
6、,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34.30%。工业用地分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高新开发区内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一类用地面积685.1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1.86%,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151.0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9.93%;三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45.1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51%。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功能为:紧紧围绕已经形成的新能源、钢铁等产业,扶优扶强,培育新材料、光电、生物医药食品等产业,完善生产孵化、科技研发、总部基地、现代物流、技术服务等功能,形成特色鲜明的骨干产业群体。高新区主导产业为新能源产业、锂电产业、新材料产业、光电信息产业、食
7、品医药产业、智能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等。本项目位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范围内,符合项目用地性质要求;项目内容为消防箱的制造生产。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O(3)与产业控制规划相符性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规划,其产业结构主要由两大类构成,一是高新技术产业;二是普通一、二类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包含:生物工程与新医药产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电子信息与通讯产业;新材料产业;环保及新能源产业和教育科研设计知识产业。普通一、二类工业包含:服装制造业;手工艺品制造业;玩具制造业;汽车配件制造业;精细化工业和食品工业。高新开发区在开发建设、管理过程中,
8、对入区企业的选择必须严格按照其产业规划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产业政策,尽可能选择生产工艺先进、技术水平一流、科技含量高、能耗低、产值高、对环境影响小的行业企业引入区内。同时对入区企业安排的位置也必须有严格控制,必须严格明确各类工业园区的性质,必须严格按照各类园区的性质安排企业,不能将一、二类工业安排在高新技术产业园。根据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理位置特点,位于新余市现城区的上风向,不宜发展空气污染较重工业企业;根据袁河水环境容量有限的特点,基本已无多大容量,不宜新建水污染较严重的工业企业;以及根据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依托新钢,大力发展产业经济的特点,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禁止入区、限
9、制入区和鼓励入区的工业企业行业类别目录。本项目为消防箱制造,不属于一、二类重点工业,不属于高新区规划中禁止发展产业。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即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分析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图件,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其他符合性分析图1渝水区(含高新区)生态空间保拧红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
10、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n类水域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2类区标准。项目建成后,项目废气污染物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次评价从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分析三方面进行资源利用上线分析。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高新区土地规划要求。租赁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因此,项目建设满足土地资源承载力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能源和资源,项目
11、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涉及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负面清单根据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督字200732号),新余市高新区引进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禁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人民健康或国家、地方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落后生产企业、工艺和设备进入园区。园区鼓励引进符合环保要求、低耗能的电子、机械加工等高新技术类企业,本项目属于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技术和设备均较先进,参照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限制、鼓励类建设项目目录,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建设符合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并符合
12、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可行,因此可展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余府发(2020)25号),本项目所属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360502206),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新余币坏境管控里兀分布图图2新余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表M项目与新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
13、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项目为消防箱制造属于智能制造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L袁河以河岸为界限,向陆地延伸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改扩建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2 .严格限制排水量大、污染严重的项目,不得使用燃煤或重质燃油等作为原料。3 .不得引入工艺废气含有难处理、有毒有害的项目;不得引进生产废水含难降解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盐分含量较高、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1、项目距袁河距离约2.08km,且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2、项目排水量小,不使用燃煤或重质燃
14、油等作为原料3、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TVOC、颗粒物,不含有难处理、有毒有害物质,废水中不含难降解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废水预处理能达到污水厂接管要求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L依法关闭袁河沿河两侧距河岸1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等企业项目不处于袁河河岸1公里范围内,不属于非法洗渣、塑料造粒等企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制1.新建入园涉水项目,其废水污染物排放应达到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后接管要求。废水污染物经处理能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园区环境风险防控1.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项目环境风险等级小于N+符合防控要求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等级为N+的建设
15、项目。2.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11fflSS三I?。簿撼器重复利项目无生产废水符合As手/N平O/o要求求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余府发(2020)25号)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可行,因此可展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3、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相符性(1)与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54号)相符性分析。表1-1与江西省环境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中江西省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4切综合整治方案相符4生分析序号江西省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本项目一结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