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法典》知识竞赛试题题库(两套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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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竞赛题库(共200题)一、单选60题二、填空80题三、多选50题一、单选题(60题)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C)编A、九B、八C、七D、五解析: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2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D)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A、合法权利B、合法利益C、合法要求D、合法权益解析: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3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是(B)原则A、诚信原则B、自

2、愿原则解析: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贝IJ,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4 .(A)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A、8B、7C、9D10解析: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5 .贾某17岁就读于一高中,其参加绘画比赛获得一等奖3万元。他想用一万元购买一台电脑用于学习,据我国法律规定,他应当(B)A、有权自己购买B、征得父母同意C、事先通知父母即可D、于购买后通知父

3、母解析: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6 .意定监护是具有(D)的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A、无民事行为能力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相对民事行为能力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解析: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7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

4、销监护人资格后,(D)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A、可以B、禁止C、应该D、应当解析: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8 .法人以其(A)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A、全部B、部分C、出资额D、多数解析: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9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D)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A、可以B、应该C不得D、应当解析: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

5、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D)A、年满8周岁B、年满18周岁C、受孕D、出生解析: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11 .为了(D)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A、他人权益B、社会需求解析:第一百一十七条【征收、征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

6、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1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纯获利的行为除外)的效力(C)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其他解析: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13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D)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A、第三人B、被代理C、第三人和行为人D、行为人解析: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

7、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14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D)的民事责任。A、全部B、按份C、连带D适当解析:第一百八十一条【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15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C)。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一年B、两年C、三年D、四年解析: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6 .下列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的是(D)A、自己代理B、双方代理C、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

8、串通D、紧急情况下的转代理解析:第一百六十九条【复代理】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A)为交付时间。A、收货人的签收时间B、生成的电子凭证的时间C、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D、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解析:第五百一十二条【电子合同标的交付时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18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C)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A、部分债务人B、全部债务人C、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D、部分和全部债

9、务人解析: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19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B)承担违约责任。A债务人B、债权人C、第三人D、债务人和第三人解析:第五百二十二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20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D)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A、可以B、应该C、不得D、应当解析: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

10、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21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D)或者将标的物提存。A、不履行B、中断履行C、变更履行D、中止履行解析:第五百二十九条【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时的处理】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2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D)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A、债务人的名义B

11、、相对人的名义C、第三人的名义D、债权人的名义解析: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23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B)负担。A、债权人B、债务人C、相对人D、第三人解析: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24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B)行使

12、A、两年内B、一年内C、九个月内D、六个月内解析: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5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A)同意。A、债权人B、债务人C、第三人D、债权人和第三人解析: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6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B)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主权利B、从权利C、主权利和从权利D、其他解析: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的从权利消灭】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13、除外。27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C)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A、一年内B、三年内C、五年内D、七年内解析:第五百七十四条【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28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B),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A、百分之十B、百分之二十C、百分之三十D、百分之四十解析: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29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

14、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B)承担A、出卖人B、买受人C、承运人D、出卖人和承运人解析:第六百零六条【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30 .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D)的包装方式A、生态平衡B、生存环境解析:第六百一十九条【标的物包装方式】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

15、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31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A)所有A、出卖人B、买受人C、第三人D、买受人或者第三人解析: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孳息的归属】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2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A)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A、不得撤销B、可以撤销C、能够撤销D、禁止撤销解析: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33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C),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A、口头形式B、推定形式C、书面形式D、其他形式解析: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34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C)A、十年B、十五年C、二十年D、二十五年解析:第七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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