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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石港棋盘洲港区黄颖口砂石集并中心菖湖作业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工程概况1.1 项目建设内容拟建码头工程位于黄石市阳新县黄颗口镇,位于黄石河段新春水道右岸,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867.6kmo本工程建设6个5000吨级泊位,为2个黄砂进口、4个碎石出口泊位,设计总吞吐量为2180万吨/年,后方陆域占地面积203.5亩,配置相应装卸机械设备,建设后方陆域库场、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土建、环保等配套设施。岸线长775m。陆域总用地面积202亩。本项目总投资83613.13万元,环保投资为15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工程建设期为24个月。1.2 项目建设的政策符合性根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码头属于第一类鼓励类项目中“二十五、水运分类中的“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及以上)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 项目建设的规划符合性本工程符合黄石港总体规划(修编)、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黄颗口镇全域规划等相关规划,基本落实了黄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中的相关总体要求。2环境现状评价结论2.1 地表水环境现状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长江评价江段各污染物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n类标准。2.2 大气环境现状根据大气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2个监测点位的SCh和NO2小时平均值和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TSP日均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20.0%,最大超标率28.6%,PMK)日均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68.7%,最大超标率42.9%,PMzs日均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17.3%,最大超标率57.1%。2.3 声环境现状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拟建项目港界及码头泊位前沿昼间噪声值为51.956.3dB(八),夜间噪声值为41.643.5dB(八),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周边居民点昼间噪声值为50.750.9dB(八),夜间噪声值为50.641.2dB(八),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4、3096-2008)中2类标准。2.4 生态现状共检出浮游植物计7门52属126种,以硅藻门为主,浮游植物生物量平均0.2042mg./L;浮游动物68属146种,以原生动物为主,浮游动物生物量平均为0.1131mgL;底栖动物共19种,生物量平均6.46gm2o调查江段分布有鱼类8目16科47属Ill种,现场调查到鱼类61种,鲤形目鱼类是本江段的主要构成类,渔获物以鲤、草鱼、蛇、黄藏鱼居多;工程点没有鱼类产卵场。港区码头区域有少量的意杨林人工林、狗牙根、牡荆、艾蒿等当地常见植被,堆场主要为农田,未见野生保护植物,未发现国家重点陆生保护动物,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1
5、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评价提出了在泥浆池四周采用土堤加高围护,并在泥浆池上方设置遮盖装置,防止雨水进入泥浆池后造成的废水溢出。在泥浆池设置溢流口并在溢流口布设土工布,降低由于暴雨等因素造成泥浆废水溢出带来的SS污染。陆域施工将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可租用附近民宅居住或作为办公地点,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排水系统,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作肥料,避免临时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带来的污染影响。陆域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或自然蒸发。施工船舶不得向施工水域排放舱底油污水或生活污水,确需排放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的船舶,应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
6、的单位接收处理,可保护码头水域不受施工船舶污水污染。营运期码头初期雨污水和码头面冲洗废水经污水泵由管线提升至后方生产废水处理站同堆场径流雨污水一同处理后回用,含油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对工程江段的长江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接入黄颗口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不会对长江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到港船舶如需排放污水,应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按上述规定执行后,可保护码头前沿水域不受船舶污水污染。本项目运营期间粉尘入江对长江水质的影响不大,但营运期仍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散货粉尘洒落入江。3.2 地下水环境本
7、项目运营期必须做好收集池和堆场的防渗、沉降观测、日常维护以及定期地下水环境监测。如果发生污水的泄漏,只要及时采取措施,可以将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据现场调查,工程区域居民以提供的自来水(地表水)为饮用水,自来水取水从长江取水,工程建设不会对居民饮用水造成污染,不对居民饮用安全产生影响。3.3 大气环境施工期在采取洒水抑尘情况下,施工扬尘对场界外100m范围内的局部区域有一定影响,在距离施工场地Ioom处环境中总悬浮微粒值浓度符合二级标准要求。施工期运输沙石料及土方的车辆所造成的路面二次扬尘,对运输路线两侧2030m内环境空气的影响超标。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驱动设备的废气、运输车辆尾气,
8、施工机械较为分散,数量较少,废气产生量有限,对施工区域局部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施工机械废气影响随即消失。营运期码头装卸粉尘及散货堆场粉尘产生的TSP.PMH)和PM2.5最大地面日均贡献浓度较小。本项目粉尘对港界的贡献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l.Omg/n?的评价标准要求。经预测计算,本项目码头泊位和散货堆场TSP均无超标点,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营运期应采取洒水措施,以尽量减少道路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的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成份较复杂,其中主要以THC、CO、NOX为主,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
9、准。装卸机械及到港船舶废气系地面无组织排放源,具有近距离的污染特点,废气的排放将对环境空气将产生一定污染影响,但这种影响仅局限在排放点50m范围内,均发生在港区范围内,不会对本项目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污染影响O3.4声环境施工期根据预测结果,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超标影响范围最大将扩大至施工场界外昼间62米、夜间405米内的范围。工程施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黄颗口镇,距离港界最近距离为20m,多种施工机械噪声对该居民区产生一定的超标影响。本工程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营运期根据预测结果,港区港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10、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叠加现状值后,最近居民点尖峰村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本工程港区作业噪声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噪声污染影响。3.5 生态影响施工期本项目底栖生物损失量为481kg,工程施工期对底栖动物的影响较小,工程结束后,随着上下游底栖生物的迁移,抛石等为其提供附着和躲避敌害的场所,工程区域底栖生物逐渐得到恢复。由于长江水流的作用,浑浊的悬浮物在很短时间内就会被稀释,并且码头水域施工时间短暂,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对浮游生物的影响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工程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
11、工所在地多为裸露或浅水区域,此时鱼类多进入深水区域。因此,施工阶段不会对作业江段的鱼类带来较大的影响,其主要影响是改变了鱼类的暂时空间分布,不会导致鱼类资源量的明显变化。施工区域所在长江江段没有大规模产漂流性卵和产粘沉性卵的产卵场,不会对鱼类产卵场产生较大影响。鱼类越冬场主要分布于深水的河道深槽中。拟建工程为近岸码头,施工期间船舶噪声对鱼类越冬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工程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是码头建设期间施工作业对鱼类的驱赶效应,在采取施工期避开鱼类繁殖索饵盛期(37月)等措施后,施工对鱼类影响不大,工程施工范围较小,所以基本不会影响鱼类物种资源的保护。工程水下施工期主要在10月2月,避开了中华鳍成鱼溯
12、河涧游、幼鳍降河涧游高峰期时期。工程江段不存在胭脂鱼产卵场,工程施工不会影响其繁殖行为。根据中科院水生所2012年考察,江豚喜欢的沙洲生境,本工程为码头工程,远离沙洲,对江豚影响较小。(2)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不直接向码头水域排放任何形式的污水,对长江水生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的危害影响甚微。本工程营运期码头装卸机械噪声,主要是装卸机械噪声,噪声值6799dB(八),不超过可压住鱼群发出的各种声音信号的IlOdB,因此,本工程运行期噪声对该江段鱼类的影响不大。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工程建成后中华鲍鱼幼鳍仍可在码头平台下面通过,亲鱼涧游时主要行走深槽。中华婚和江豚等水生生物对船舶行驶有一定的躲避能力,
13、工程运营后,对水生生物的分布区域和活动空间影响不大。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工程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的生态功能产生显著影响。对湖北省生态红线的影响分析本工程不涉及生态红线。3.6 固体废物陆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可用于后方陆域场地回填或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统一处理;到港船舶固体废物由海事部门指定的船舶接收统一处理;危险固废交由具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含尘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经过上述措施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3.7 事故风险丰水期溢油事故发生时,油膜沿码头前沿下游方向漂移,167分后油膜到达富池镇取水口,相
14、应的应急设备1小时内可以到达取水口。本码头前沿一旦发生事故溢油,应及时将贮存于码头前沿的围油栏抛向油膜,可最大限度地控制油膜向下游的漂移,最大程度地减少溢油对下游长江水质和下游取水口的污染影响。为保护长江水质,必须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尽量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并通过建立有关制度、完善设备,提高人员素质和制定溢油应急计划,采取适当的控制溢油事故措施,以控制溢油事故的污染。码头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溢油事故应急计划,采取事故应急措施,降低溢油事故对环境的影响。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4.1 水环境施工期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在泥浆池四周设置土堤等类型围堰,围堰高度约0.3m,在溢流口设置土工布,泥浆池设置
15、雨天遮盖装置,该措施的落实可防止钻孔施工时因降雨而产生的悬浮泥沙对长江水体的污染影响。施工人员可租用附近民宅居住或作为办公地点,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排水系统,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化粪池和临时垃圾收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作肥料。桩基施工产生的钻渣干化尽量用于后方堆场建设的土石方工程。施工现场应通过设置沉淀池,混凝土养护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不排放。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对施工机械进行冲洗,避免含油冲洗废水带来的影响。施工机械若需进行现场冲洗,应通过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等处理冲洗废水,然后用于施工机械冲洗和施工现场洒水,不排放。施工船舶不得在港区水域内排放舱底油污水或生活污水。营运期港区生活污水分别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接入黄颗口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码头面冲洗水或初期雨污水自流到污水沟后进入污水池,经污水泵和污水管排入后方污水沉淀池,含油生产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含尘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所有生产废水处理后进行回用。严禁到港船舶在港区江段排放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确需岸上接收的,由船舶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海事部门委托其认可单位污水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船舶污水。到港船舶进出港时,必须向黄石市海事局报告,同时接受黄石市海事局的检查,确保船舶到港和滞港期间没有舱底油污水偷排事件发生。4.2 大气环境施工期施工前先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