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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2022年)为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健康浙江”战略,减轻社会疾病负担,立足惠民工程。本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现将大肠癌筛查项目列为我镇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从2018年至2022年,利用5年时间完成覆盖全镇居民的大肠癌免费筛查,每年完成1/5人口行政村的筛查。通过开展大肠癌筛查,达到提高大肠癌早诊率和治疗率,降低大肠癌死亡率和发病率。提高大肠癌防治知识知晓率,改善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二、项目内容(一)初筛我镇按每年的任务数选定参加筛查的村,然后以村为单位选派工作
2、人员积极宣传动员,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摸底排查,将45-74周岁的目标人群登记造册,并发放筛查通知书。村工作人员配合中心卫生院开展问卷调查,同时发放粪便隐血试验收集管,指导居民妥善留置大便样本并于4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一周后收集第二次粪便隐血试验收集管。初筛顺应率必须达到70%o通过问卷调查结合粪便隐血试验评估筛选出高危人群。(二)精筛通过初筛评估为高危人群的居民,告知其患大肠癌的风险,由村负责组织通知高危人群到大肠肿瘤研究所(红十字医院)参加免费电子肠镜精筛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精筛顺应率必须达到50%o(三)早诊早治根据结直肠癌复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方案为治疗对象提出下一步诊疗建议,需要接受
3、治疗的居民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综合性医院进行治疗。对已签约的居民,由签约医生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追踪随访,了解其健康状况,为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服务。三、筛查对象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凡年龄在45-74周岁的户籍居民或参保的常住居民均可享受一次免费筛查。四、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1-5月)各村召开工作动员会,加强大肠癌筛查项目的宣传,利用宣传三折页、海报、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大肠癌筛查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内容,提高辖区居民对大肠癌筛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目标人群顺应率达到70%以上。(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各村、中心卫生院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成立筛查工作组
4、,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技术方案规范开展初筛、精筛和早诊早治等工作。(三)分析总结阶段(7月)汇总统计筛查数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下一步筛查及制定相应政策提供依据。五、部门职责(一)梅江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筛查工作的统筹管理、协调推进和督导质控。(二)行政村按照计划安排,做好辖区内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项目宣传、组织发动、调查摸底工作,配合中心卫生院做好初筛及后续随访工作。(三)梅江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实施方案制定,落实专人做好沟通协调。牵头做好初筛工作。完成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录入,与市红十字医院做好信息互通,确保完成精筛任务。提供筛查工作技术支持与健康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