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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守则1、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2、考生必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室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3、每科开考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4、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垫板、圆规、三角板、直尺等,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除开卷科目外)、稿纸、通讯工具、计算器(数学学科可以使用符合标准的计算器)、计算尺、涂改液、胶带纸以及其它
2、电子用具。不准携带的物品统一放置在规定的“小件物品放置处”。5、考生接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先检查试卷的印刷、页码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考员。凡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若不涉及试题内容,而属试卷印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以举手报告监考员;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6、开考铃响后,考生才准答题;迟到15分钟,考生不准进入考室;离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才准交卷离开考室,未交卷考生不得离开座位。7、考生答题一律用规定的2B铅笔和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选择题部分请按题号用2B铅笔填涂方框,修改时用橡皮擦干净,不留痕迹。非选择题必须用
3、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作答。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题号规定区域之内,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如需要对答题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贴扯欲修改的内容。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8、除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外,不得在试题卷和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9、考生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晔,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交头接耳、夹带资料、传递纸条、换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互打暗号手势、撕毁试卷(答题卡)、扰乱考试秩序、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等,凡违反考生守则进行违纪舞弊者,依照考生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10、终考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作答,清理试卷,然后依次离开考室,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不准带出考室。11、如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包括在考试结束后考室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的)等行为,中考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