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师范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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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院师范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XXXX学院师范专业教育实践主要环节标准(试行)XXXX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我校实践环节“双导师制”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践教学“双导师制”是指本科学生在实践教学中

2、由我校教师和校外实践基地教师(员工)共同指导,促进学生学业知识、技能提升。由学校安排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熟悉行业一线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采取驻校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指导,与地方教育部门、中小学等实践基地协同遴选优秀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与相关机构通过专题活动、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指导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第二章遴选条件第三条校内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专业基础理论、教育理论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娴熟,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了解行业一线,熟悉专业要求,熟知国家行业政策和规

3、定;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能够深入一线,乐于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重视和关心实践教学,虚心指导学生成长,耐心解决实践教学过程相关问题。第四条校外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重视和关心实践教学,虚心指导学生成长,乐于参与高校教育教学。第三章校内指导教师职责第五条积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把握学科前沿动态,按照学校和学院的实践教学大纲,制定实践指导计划,认真完成指导工作任务。第六条对学生开展实践前培训和教育,进行有效指导。第七条协调处理好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为学生讲解相关注意事

4、项,监督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和实践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院并协助解决。第八条督促学生认真做好实践记录、收集实习相关材料、填写教师指导手册。第九条负责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文明实践和安全实践的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实践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生的安全。第十条做好学生实践教学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组织小组总结,指导学生分析存在问题和提高综合能力的方法。第十一条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做好相关记录。第十二条指导教师应由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为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校内每个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第四章校外指导教师职责第十三条引导学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培育爱岗敬业意识。培养学生形成

5、良好的职业意识和专业情感。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第十四条积极参与高等教育,掌握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改革动态,主动适应教师教育新课程改革与发展,发挥协同育人的作用。第十五条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各项教育实践任务,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第十六条尊重校内指导教师的意见并做好联络、沟通,协助校内指导教师开展各项实践工作,做好实践的管理、组织、监督和评价等工作。第十七条全面负责实践期间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实践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心理、身体和安全情况,教育学生严格遵守纪律,督促并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学院

6、要求确保每个学生配备一名校内指导老师和一名校外指导教师。通过集中培训、校本研修、交流研讨、远程培训等多种途径,组织实施校内、外指导教师培训,明确指导教师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并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指导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第十九条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构成“双导师制”下的合作共同体,结对导师之间应精诚团结、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第二十条学院定期对“双导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评估反馈与整改,提升导师队伍整体水平。第二十一条校外指导教师按学校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指导费。对评选为优秀指导教师的,学校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并在合作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等项目评审立项中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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