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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运营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的意见(国办发(2019) 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政2019) 63号)、XX市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 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2020) 4号)、XX市居家和社区 养老“助餐工程”(2021年-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 行)和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补贴制度(试 行)的通知(X养改办(2021) 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 进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助餐工程”建设,建立养老助 餐补贴制度。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以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 难”问题为重点,兼顾其他老年人、困难群众需求,开设社 区老年食堂,为老年人、困难 群众提供安全、方便、实惠 的助餐服务,切实提升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 提高我区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水平。二、基本原则(一)镇街指导、社区主办。各镇、街道、村居根据本 暂行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配套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社区食堂的开 设、运营、管理等。(二)政府扶持、市场主导。通过建设补贴,鼓励引入 社会力量参与助餐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社区食堂。 鼓励社区食堂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三)平台管
3、理、信息化支撑。运用“养老服务信息系 统”和大数据技术,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 化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助餐服务网络。三、工作目标XX区现有社区老年食堂1个(XX镇XX社区),各镇、 街道要充分整合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 人活动中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等国有、集体和社会 服务资源统筹规划和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 通过招商引资、公开招标、市场准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建 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机构,鼓励发展有利于老年人就餐服务的 经营模式,确保2023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养老助餐工程100% 全覆盖。四、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开设与管理1 .拟开设社区老年食堂的助餐
4、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等资质,向各镇、街道申请, 经择优选择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备案。2 .开设社区老年食堂时,区民政局要指导镇街和村居 与助餐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食品安全、配送流程、服务 价格、服务补贴等事项。3 .社区老年食堂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并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收 费价格以及 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 全承诺书、投诉电话“六公示”,同时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 全市统一的老年助餐机构标识。4 .社区老年食堂、社区老年助餐点建设标准符合市民 政局要求,可以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五、补贴制度“助餐工程”共涉及3
5、类补贴,分别为助餐机构一次 性建设补贴、助餐机构运营补贴、老年人助餐补贴,各项补 贴具体细节如下:(一)助餐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1、补贴范围纳入区“助餐工程”建设计划,新建或改 扩建运营满1年以上的社区老年食堂和社区老年助餐点, 建设标准参照XX市民政局相关规定。2、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助餐机构,按照实际新增 面积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社区老年中心食堂建筑面积500 平方米及以上10万元/个,建筑面积300-499平方米的5 万元/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3万元/个,社区老 年助餐点每个2万元/个。3、补贴方式。社区老年食堂按实际建设面积,以专项 资金拨付和物品投入的方式进行补贴。物品投入方
6、式将报市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备 案后试行。社区助餐服务机构已经享受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同类建设补贴的和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设置在社区养老服 务中心(站)内的,建筑面积不得重复计算。(-)助餐机构运营补贴1、补贴范围。纳入区“助餐工程”建设计划,建成并 运营的社区老年食堂、社区老年助餐点、配餐点,以及依托 社会餐饮企业及其门店、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等为老年人提供 就餐服务的助餐服务机构。2、补贴标准。每个助餐服务机构年度补助资金根据就 餐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就餐人次,对日均助餐人次(含 集中堂吃和送餐上门服务)30-49人次补贴1万元/年, 5079人次补贴2万
7、元/年80109人次补贴3万元/ 年110人次以上4万元/年。3、补贴方式。以信息平台统计数据和第三方评估、审 计为依据按年拨付。支持社会慈善、爱心组织、爱心人士捐 助。支持志愿者参与义务助餐、送餐。(三)老年人助餐补贴1、补贴范围。常住且户籍在社区食堂所在社区且60周 岁以上老年人,已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入住期间不享受此助餐补助。2、补贴标准60至69周岁老年人,按成本价或政府 指导价在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就餐,按老人的生理需求科学设 置标准套餐,供老年人选择的套餐不得少于2种,根据老 年人需求提供其他价格的套餐在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自 愿申请的前提下,在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就餐或由养老助餐服 务
8、机构送餐的,70至79周岁老年人给予每天1元助餐补 贴。80至89周岁老年人给予每天2元的助餐补贴90至 99周岁老年人给予每天3元助餐补贴100岁以上老年 人免费享用指定老年套餐年满60至79周岁的散居特困 供养人员、低保、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 60至79周岁的老人,低保且无业的困难残疾人,在养老 助餐服务机构就餐,给予每天2元助餐补贴(与老年人助 餐补贴不重复享受)。3、补贴方式。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补贴当日使用有 效不能累计使用和转赠。老人享受的各类政府助餐补贴与 养老助餐机构给老人的就餐优惠同时享受,养老助餐机构优 惠政策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六、资金测算助餐机构一次性建设
9、补贴:建设补贴由市、区按3:7比 例承担,市级承担部分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数在次年向市级申 请拨付,已建成1个社区老年食堂,共计5万元,区级承 担3. 5万元。助餐机构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由区级承担。根据已经运 营的其他社区大食堂相关数据(60周岁以上老人日均100 人)和人口普查报告数据测算,助餐点按最低档标准计算, 共3万元/年。老年人助餐补贴:助餐补贴资金由市、区按照3: 7比 例承担,其中市级承担部分按当年实际发生数在次年向市级 申请拨付我区XX社区老年食堂服务本社区老人情况:60-79 岁特殊老人数39人70-79岁其他老人数385人80-89 岁老人数116人90岁以上老人数12人。根据
10、补贴标准按 全部老人就餐测算,每月需2. 19万元,每年共需26.3万 元,其中区级承担18.4万元。XX区承担的“助餐工程”三 项补贴共预计24.9万元。七、志愿服务积极引入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参与老年人助餐 服务。鼓励社区(村)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特 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志愿送餐入户服务。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负责辖区内老年人助餐 服务补贴制度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工作。区财 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资金,各镇、街道社区可适当补贴, 并配合相关部门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镇、 街道民政部门负责各类补贴申请、申报,区民政部门汇总, 核对后拨付资金。(
11、-)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媒 体公开社区食堂的分布地点和“助餐地图”,确保政策宣传 覆盖每个社区、每户家庭、每个老年人,不断提高知晓率。(三)加强监督管理。通过老年人助餐卡(实体卡或电 子卡)、指纹检索、面部识别等方式,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 及补贴管理。鼓励实现网上点餐、手机点餐、电话点餐等多 种方式点餐。养老助餐机构在申请补贴、接受核查时,必须 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弄虚作假、骗 取补贴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补贴资格,对已经拨付的补贴 资金予以追缴,并依法追究责任。九、附则(一)本办法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新增设的机构按 本办法实施。(二)本办法实施中,上级有新文件出台或新规定发布 的,以上级规定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