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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2-1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建筑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细则一、评价对象已签订行政委托协议的东莞市园区(镇街)住建机构。其中,凡纳入“取消评价资格”范围的住建机构,取消量化评价资格。二、取消评价资格范围本年度有以下其中之一的行为,取消评价资格:(一)住建监督领域内发生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二)救灾应急响应不及时(12小时内未响应)。(三)被市住建局挂牌督办。三、评价内容评价内容由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市场行为监管、房屋工程监管共四个分项组成,权重比例分别为30%、30%、15%、25%o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每个分项得分满分100分。工程质量管理分项得分X权重比例30%+工程安全
2、管理分项得分X权重比例30%+市场行为监管分项得分X权重比例15%+房屋工程监管分项得分X权重比例25%=权重总分值,权重总分值满分100分。每个分项由加分、扣分共两个子项组成,其中,加分子项根据相应行为在原始分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上限分值为止;扣分子项根据相应行为在原始分基础上进行扣分,扣至下限分值0分为止。加分子项得分+扣分子项得分二分项得分。(一)工程质量管理分项(权重比例30%,权重分值030分)通过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情况对园区(镇街)住建机构进行计分。其中,加分子项原始分为0分,根据业务考试、不良行为扣分、工程获奖、质量观摩等情况进行加分,加至上限分值40分为止;扣分子项原始
3、分为60分,根据不合格报告处理、监督报告签发、工作配合、约谈等情况进行扣分,扣至下限分值0分为止。加分子项得分(050分)+扣分子项得分(050分)二分项得分(0100分),分项得分(0100分)X权重比例30%二权重分值(030分)。具体情况如下:L加分子项(在0分基础上加分,加至50分为止)(1)本年度质量监督人员参加市住建局或组织的业务考试情况,得分二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得分X。1分(年度组织多次考试的,得分为多次考试平均分),上限10分,其中每无故缺考1人次,得分额外扣1分。(2)本年度不良行为扣分情况,按园区(镇街)住建机构年度签发质量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扣分平均数(质量不良行为扣分总数/
4、辖区内在建项目工程造价之和)由多到少排名,最多的得10分,最少的得5分,其余按排名依次得分。(其中,签发扣分通知书情况从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平台获取数据)。(3)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在本年度内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得分二获奖项目数X3分。(4)省金匠奖获奖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在本年度内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的,得分=获奖项目数Xl分。(5)省优质奖获奖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在本年度内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得分=获奖项目数又1分。(6)市优质奖获奖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在本年度内获得“东莞市建
5、设工程优质奖”的,得分=获奖项目数X0.5分。(7)省级质量观摩工程评价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本年度作为省级会议观摩、推广的工地的,得分=评价项目数XIO分。(8)市级质量观摩工程评价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本年度作为省级会议观摩、推广的工地的,得分=评价项目数X5分。(9)辖区项目混凝土质量实体例行抽芯检测情况,得分二抽芯合格组数/总抽检组数XlO分,上限10分。注:上述奖项如有两年或多年评价一次的,仅在公布获奖名单的当年加分;(3)至(6)项四项合计加分上限为10分;(7)至(8)项两项合计加分上限为10分。2.扣分子项(在50分基础上扣分,扣至0分为止)(1)本年度常规材料不合格报告处理情况,
6、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常规材料检测不合格报告的,按平均逾期份数(即逾期份数/辖区内在建工程造价)由少到多排名,最少的得15分,最多的得5分,其余按排名依次得分。(2)监督报告签发情况,未按规定及时在质监系统递交监督报告的,按平均逾期份数(即逾期份数/辖区内在建工程造价)由少到多排名,最少的得10分,最多的得2分,其余按排名依次得分。(3)收办文及工作配合情况,原始分5分,收办文及数据上报等配合市住建局工作不力的,每次扣1分,扣至。分为止。(4)镇街质监机构被市住建局约谈情况,原始分10分,每次约谈扣2分,扣至。分为止。(5)项目企业因质量问题被市住建局约谈情况,原始分10分,辖区内项目企业因质量问题
7、被市住建局约谈的,每次约谈扣2分,扣至0分为止。(二)工程安全管理分项(权重比例30%,权重分值030分)通过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对园区(镇街)住建机构进行计分。其中,加分子项原始分为0分,根据提请行政罚、监督执法、安全抽检、工程获奖、安全标准化评定、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加分,加至上限分值75分为止;扣分子项原始分为25分,根据监理周报跟踪、约谈、安全标准化评定、扬尘防控通报、落实市住建局交办工作等情况进行扣分,扣至下限分值0分为止。加分子项得分(0-75分)+扣分子项得分(0-25分)二分项得分(0IOO分),分项得分(010()分)X权重比例30%二权重分值(0-30分)。具体情况
8、如下:1.加分子项(在0分基础上加分,加至75分为止)(1)本年度行政处罚情况,本年度发出处罚决定书的,直接获得上限5分。(2)本年度在建工程安全防护材料、起重机械抽检情况,得分二(平均次数/全市镇街平均次数)5分,上限5分(其中,平均抽检次数是指本年度安全防护材料、起重机械抽检次数之和除以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数)。(3)国家级观摩推广工地、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获奖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在本年度内获得“会议观摩、推广的工地(国家级)”、“全国建设项目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直接获得上限10分。(4)省级观摩推广工地获奖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在本年度内获得“会议观摩、推广的工地(省级)”
9、的,(4)至(5)两项合计获得上限5分。(5)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获奖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在本年度内获得“省建设项目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4)至(5)两项合计获得上限5分。(6)市级观摩推广工地、“安全月”样板工地获奖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在本年度内获得“会议观摩、推广的工地(市级)”、“市安全月样板工地的,得分=获奖项目数X3分,(6)至(7)两项的计总分上限5分。(7)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获奖情况,辖区内工程项目在本年度内获得“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得分二获奖项目数X1分,(6)至(7)
10、两项的计总分上限5分。(8)在建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通过情况,辖区内工程在本年度内安全标准化评价通过的,得分=通过项目数义1分,上限5分。(9)终止监督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优良情况,辖区内工程在本年度内安全标准化评定优良的,得分=优良项目数1分,上限5分。(Io)参与或协办建筑工程应急演练情况,辖区内工程在本年度内参与或协办建筑工程应急演练的,直接获得上限5分。(11)镇一级受监项目标准化评定参评率情况,得分=该年度已办终止施工监督项目中,已办理标准化评定的占比X5分,上限5分,其中2016年1月1日以前受监的项目不作统计。(12)镇一级受监项目标准化评价参评率情况,得分=
11、该年度已办终止施工监督项目中,已办理标准化评价的占比X5分,上限5分,其中2019年1月1日签发证的项目均需开展2次或以上评价。(13)广东省施工安全动态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得分=(省扣分数/省市扣分总数)的排名得分X(省市扣分总数的排名得分)的积排名得分;其中1-5名得5分,6/0得4分,11/5得3分,1620得2分,21-最后得1分。(其中,排名得分计法如下:1.省扣分数除省市扣分总数的排名第1名得分为35,第2名得分34,如此类推;2.总扣分数的排名得分同理)。上限5分。(14)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执法文书扣分情况,得分二(该镇扣分单份数与执法文书份数的比例/全市镇街扣分单份数与执法文书份数
12、的比例)X5分,上限5分。(15)在建工程安全检查签发执法文书情况,得分=(该镇执法文书签发率/全市镇街执法文书签发率)义5分,上限5分。(16)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情况,其中辖区内受监项目参保率为100%得分为5分,参保率为90%或以上得分为4分,参保率为80%或以上得分为3分,参保率为70%或以上得分为2分,参保率为60%或以上得分为1分(参保数据以市安委办发送数据为准),上限5分。2.扣分子项(在25分基础上扣分,扣至0分为止)(1)监理周报、危大工程及注销承诺等跟踪情况,原始分2分,未按要求跟踪处理的每次扣1分,扣至。分为止。(2)因监督执法漏洞而被不良行为扣分申诉成功的情况,原始分
13、2分,因监督执法漏洞被申诉成功的每项扣1分,扣至0分为止)(3)项目安全生产约谈情况,原始分3分,辖区内工程项目企业因安全生产工作被市住建局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情况的,每次扣1分,扣至。分为止。(4)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情况,原始分2分,辖区内项目标准化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每个项目扣1分,扣至0分为止。(5)未按要求落实市住建局交办工作情况(含未按时报送数据),原始分2分,确认未落实一次扣1分,扣至0分为止。(6)扬尘防控工作监管情况,原始分2分,按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评价通报制度规定进行扣分,扣分=原始分X(1-季度考核平均得分率)。(7)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督导情况,原始
14、分5分,按园区(镇街)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督导及量化评分的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扣分,扣分=原始分(1-最终实得分率)。(8)安全生产调查专责小组调查情况,原始分3分,发现监管人员存在执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和监管不到位等情形每次扣3分,扣至O分为止。(9)在建工地人员转移情况,原始分4分,恶劣天气未按要求及时落实在建项目转移危险地带人员每次扣2分,扣至O分为止。(三)市场行为监管分项(权重比例15%,权重分值015分)通过对辖区内建设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管情况对园区(镇街)住建机构进行计分。仅设加分子项,不设扣分子项。加分子项原始分为。分,根据实名制管理、市场行为检查、劳资纠纷处理、扫黑除恶情况进行加分,
15、加至上限分值IOO分为止。加分子项得分(0-100分)二分项得分(。100分),分项得分(0100分)X权重比例20%=权重分值(020分)。具体情况如下:加分子项(在0分基础上加分,加至100分为止)(1)辖区内在建项目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情况,根据企业使用“东莞市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情况进行计分,得分二(使用实名制系统项目数:在建项目总数)X40分,上限40分。(2)本年度自行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包括用工管理检查)检查情况,住建机构自行开展市场行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住建局,得分二开展次数X5分,上限20分。(3)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各园区(镇街
16、)住建部门自行化解劳资纠纷,一年内上报一次劳资纠纷要求市局组织协调处理的,加10分;一年内未上报劳资纠纷要求市局组织协调处理的,加20分。(4)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在本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积极移送涉黑涉恶线索至公安部门,并将线索上报市住建局,得分二移送线索条数10分,上限20分。(四)房屋工程监管分项(权重比例25乐权重分值025分)通过对辖区内房屋工程监管情况对园区(镇街)住建机构进行计分。其中,加分子项原始分为0分,根据通报表扬情况进行加分,加至上限分值20分为止;扣分子项原始分为80分,根据限额工程监管、在建农房监管、既有房屋巡查、危房治理、勘察作业督导、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扣分,扣至下限分值0分为止。加分子项得分(0-20分)+扣分子项得分(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