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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关于调整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病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完善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体系,根据医院人事变动的实际,经202*年2月1日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重新调整病案管理委员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成员组成及名单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副院长委员:医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医保科科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XXX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组成。(二)工作职责1、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门诊、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密切配合临床教学和科研;2、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3、审定本院病案管理制度和病案书写标准,并督促落实;4、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估本院病案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要求;5、定期组织召开委员会工作会议,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和讨论病历质量,研究解决病案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6、负责监督、检查职能科室和临床各科室对病历管理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7、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病历书写规范等相关要求,讨论、决定不合格病历的处理意见;8、完成上级部门赋予的病案管理其他职责。202*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