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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竹山县公开选聘学科教师考核细则项目考核细则学历8分第一学历本科计8分;第一学历专科计4分,取得本科学历加2分,总计6分;第一学历中专,取得专科学历计2分,取得本科学历计2分,总计4分。教学成绩72分全县排名第1名,计72分;全县排名第13名,计36分;未获、一、三等奖等次人员不考核打分全县排名第2名,计69分;全县排名第14名,计33分;全县排名第3名,计66分;全县排名第15名,计30分;全县排名第4名,计63分;全县排名第16名,计27分;全县排名第5名,计60分;全县排名第17名,计24分;全县排名第6名,计57分;全县排名第18名,计21分;全县排名第7名,计54分;全县排名第19名,
2、计18分;全县排名第8名,计51分;全县排名第20名,计15分:全县排名第9名,计48分;全县排名第21名,计12分;全县排名第10名,计45分;全县排名第22名,计9分;全县排名第11名,计42分;全县排名第23名,计6分;全县排名第12名,计39分;全县排名第24名,计3分;任职情况12分2018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内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处室主任及以上中层管理干部的每年计2分,总计12分(不重复计算)。表彰奖励8分2018年8月1日年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获省、市、县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或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计8、6、4
3、分。在竹山县教育系统道德讲堂总堂荣获“模范教师”称号计4分,模范教师提名计3分(不重复计算)。奖励分1.课内比教学(8分):在2021、2022、2023三年在课内比教学荣获省级奖计8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6、5分;获县级特优、一、二等奖计4、3、2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算;2.教师基本功大赛(3分):在2021、2022、2023三年全县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奖励分计入总分。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3.一师一优课及微课大赛(4分):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及微课大赛活动中获得部、省、市、县级奖励分别奖4、3、2、1分,奖励分计入总
4、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算。4.“班班通”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等信息技术类竞赛(3分):在2021、2022、2023三年“班班通”应用竞赛中个人荣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5.特色项目展演(3分):在竹山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素质教育特色项目展演活动中荣获辅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6.教学质量动态监测(1分):2021、2022、2023年参加教学质量动态监测成绩按1%进行奖励。以最高得分为准,不重复计算。7.“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活动(3分):在2021-2023年度荣获“优秀送教教师”计3分;荣获“优秀学员”计2分、“优秀培训学习反思”计2分、“优秀教案”计2分;优质课程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