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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职责结合未成年人暑期防溺水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属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县未保办:牵头负责未成年人溺水防范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健全机制,牵头相关部门开展暑期防溺水督查检查,发布督查通报,确保未成年人溺水防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属地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乡镇(街道)要定期研究预防溺水工作的重大和疑难问题,完善防溺水工作机制,督促水域责任单位加强重点水域的防护设施建设;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通报情况,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辖区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摸排,排查整改水域安全隐患,落实各项溺水防范措施;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巡查
2、巡逻,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要重点关注辖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人员,建立关爱机制;动员组织“五老”人员组成志愿服务队,暑期加强水体巡护,对发现并劝阻未成年人下水游泳的给予适当奖励。三、县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有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防溺水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媒体、移动通信、电信等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报道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参与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四、县教育局:牵头落实在校生防溺水宣教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紧抓实各项溺水防范措施;督查指导所辖中小学、幼儿园成立预防
3、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教师宣传教育责任,将预防学生溺水纳入安全教育课程;紧盯关键时间点、关键防控措施、重点群体,严防溺水事故发生;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以及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短视频、情景剧等家长、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督促、提醒家长(监护人)做好放学后、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压实家长(监护人)的管理责任;规划指导游泳培训场所建设,帮助提高未成年人游泳技能,牵头负责游泳场馆内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五、县公安局:配合做好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对涉水单位防溺水工作的人防、物防、技防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救援工作;做好未成年人涉水案事件的调查取证、现场秩
4、序维护等工作。六、县水利局:依法划定泵站、涵、闸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警示牌等设施,及时劝离下水游泳未成年人,利用视频等信息化设备,最大限度消除监管防护“盲区”,有效预警、防范、处置涉水案件、事故;结合“河长制”对乡镇(街道)沟渠等实行分类管理,确保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七、县交通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加强长绳、竹竿、救生衣、应急救生艇等救生设备储备,组织开展水上应急演练;指导公交车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工作。八、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鱼塘等的水域巡防,对鱼塘等水体进行分类管理,劝返辖区内入塘、入湖违规垂钓的未成年人,消除溺水安全隐患。九、县住建局:对管护的公园广场涉及的水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消除溺水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现场管理,做好封闭施工,严禁非工作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进入工地现场。十、县卫健局:定期组织溺水救治培训,提高卫生专业应急救援员应急救护能力;组织做好未成年溺水人员的救治工作,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抢救。十一、县文广旅局:督促指导涉水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安全巡查人员和救生员,及时提示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