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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浙江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结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官选派条件和主要职责一、考官设置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基地设总考官1名;设主考官1名,由考核基地指定;每个考站设2名考官。二、考官职责总考官:全面负责所在临床技能考核基地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主考官和考官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执考,处理考核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情况。主考官:负责执考工作,协调和监督其他考官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应试情况予以评分。考官:严格按照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相关要求,对照评分标准对考生应试情况进行评分。三、各类考官应具备的条件(一)考官条件1、为人正直,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考试保密规定,严格执行考试纪律。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主治医师并有全科临床实践或带教工作经历。4、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考官培训。(二)主考官条件除具备考官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五年以上临床实践或带教工作经历。(三)总考官条件除具备考官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解决本考核基地考核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