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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山区工信委网站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委网站管理工作,增强对外宣传的时效性,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完善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现制定区工信委网站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区工信委政务公开网站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工信委政务公开网站的领导机构。区工信委党政办具体负责区工信委政务网站的管理工作。根据区政府办的工作要求及结合单位自身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建设本单位的政务网站,并接受区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二、信息资源管
2、理第三条政府信息资源必须经过审核再进行公开,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第四条区工信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采编工作,并对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专职专责。网站联络员负责信息发布日常事务,代表本部门和单位在网站上提供实时信息咨询服务。第五条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第六条必须保证区工信委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第七条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第八条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三、监督管理第九条区工信委要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信息采集报送、网站运行管理及更新维护情况,并将监测结果在区工信委工作例会上进行讨论,及时发现和改进不足之处。第十条定期检查已发布的信息是否出现链接打不开或网页不能打开的情况,经处理后一周内问题未能解决的,区工信委政务网将取消其链接。第十一条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二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区工信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珠山区工业交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5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