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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室工作制度一、凡经康复治疗的患儿,必须完成康复治疗的初、中、末期的康复评定工作。二、一般新入院(或新接诊)病人1周内完成初评,全面掌握患儿功能障碍状况,制定近期、远期康复目标和康复训练计划。三、初评后4周召开一次中评,检查康复计划的实施情况,判定阶段性治疗效果,以便更改目标。商榷下一步治疗计划。中评后每月一次阶段性评估。四、患儿出院前召开一次终评,评定康复治疗效果,判定继续恢复的可能性,确定出院时间,拟定回归家庭康复训练方案,约定回访指导时间。五、康复评定由康复医师开列评定申请单,先预约时间(电话或到康复评定室现场预约),可以在预定时间前5T0分钟到场,患儿(清醒状态)家长需要准备一个尿不湿、薄毯子、奶瓶等,一般在30分钟左右完成。六、每次评定结束后,在第二个工作日上午09点后工作时间领取评估报告(门诊患儿可以根据评估老师的约定时间领取报告单),评估结果单交于主管医师协助诊断与制定治疗计划。七、主管医师必须在病历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康复评定的结果、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治疗措施等。八、如遇特殊情况,患儿提前出院未完成各期评定者要在病程记录中说明未做评定的原因并在出院小结中的康复遗嘱中必须向患儿家长交代清楚出院康复治疗的注意事项。预约回访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