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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座谈发言稿目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强调,要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整治成果彰显主题教育成效。各地要不断增强紧迫感和政治自觉,“点线面”结合,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正本清源,找准“探理索隐悟真谛”的学习“基准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减负声音层层变弱、减负成效层层递减等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则在上面。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根基扎得还不够牢。各地要将匡正思想观念摆在首要位置,通过述学讲学、比学
2、研学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同时,要统筹好网上网下、内宣外宣,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深度报道、通讯综述、新媒体作品等,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深刻认识到换个位置“爬文山”、变个姿势“游会海”等以形式主义落实反形式主义的危害,为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的生动实践奠定坚实的基础。动真碰硬,绷紧“不破楼兰终不还”的事业“主干线”。基层减负牵扯因素多、涉及面广,受影响的群体构成复杂。要想全面掌握情况、靶向纠治问题,一方面要严格按照主题教育目标要求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多
3、到理不清思路头绪、抓不住关键要害的地方开展调研工作。敢于自揭伤疤、直戳痛处,引导基层工作者“打开天窗说亮话”,切实把“带着露珠”“冒着热气”的真情况、真声音收集起来,见筋见骨地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动向、新样态。另一方面,要坚决克服“适当容忍”“小进即安”的“差不多”心态,对查摆出的“脚尖上的形式主义”隐形变异、”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愈演愈烈、”工作中的痕迹主义”反弹回潮等问题,及时制定任务规划、明确整改时限、加大问责力度。防范化解减负政策停留在一般性政治倡议层面的风险,充分释放真抓真管、真管真严的强烈信号。定盘长远,稳固“万山磅礴看主峰”的制度“整体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
4、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各地应坚持“抓长”与“抓常”并举,及时将减负过程中有突出性、典型性、实效性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暖人心、稳人心的制度成果。特别要在完善信息有效沟通、资源集聚共享等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疏通“数据烟囱”,实现从“向基层要数据”到“向系统要数据”的转变。要在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上下功夫,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脱颖而出,彻底打破“作秀式”党员干部在提拔任用中先人一步、胜人一筹的“幻想”。总之,要通过建章立制,避免减负工作“风过则止、雨停地干”,让基层甩掉形式主义的“包袱”,有足够时间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出成效、创实绩的好事,多行有助于进一步密切党同
5、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利民之举。领会遵循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发言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这一重要部署,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意义重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影响深远。确保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深入民心,一个很重要“标志”是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从严治
6、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为领导干部能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直接关系党章党规党纪能否发挥制度威力。全面依法治国也需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知是行之基,行乃知之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同时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
7、于执行。当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有规必依、违规必究、执规必严,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真正落地。意见出台的价值正在于,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学习领会,把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铭刻于心、熟稔于胸,进而落实于行、践之以实。正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谁也不能把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当儿戏,领导干部也不能例外。从现实看,仍有个别领导干部还不习惯严格依规依纪办事,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更有甚者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肆意乱为、胡作非为。比如,有的干部对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不甚了解,日常领导工作行走在违规违纪边
8、缘。再如,在处理发展和法治关系上,一些地方存在“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误区,由此滋生生态环境遭破坏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是从源头上解决有纪不守、有法不依问题的务实举措,是让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的必然要求。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在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划范围”的同时,也部署了具体落实举措,比如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落实并完善有关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等。这些要求充分表明,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条硬要求、铁杠杠,谁都要严谨对待、扎实贯彻,谁也不能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一定能带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不放松的良好生态,引领整个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向上氛围,不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心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