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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858-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forlandscapeworks2012-12-25发布2013-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forlandscapeworksGB50858-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2、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网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OlO)63906433(发行部)三河富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印刷850mm1168m1/163.5印张91千字2013年4月第1版2019年4月第4次印刷统一书号:1580242-005定价:28.00元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OIO)6390640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
3、准,编号为GB50858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E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
4、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五,代码05。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5、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项卫东华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郎桂林杨文娣黄一勤刘知胡传海王海宏吴佐民日张丽萍陶学明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张秋枫戴富元张宗辉1总贝IJ(1)2术语3工程计量(3)4工程量清单编制(4)1.1 1一般规定(4)1.2 分部分项工程(4)1.3 措施项目(5)附录A绿化工程(6)A.1绿地整理(6)A. 2栽植花木(7).3绿地喷灌(10)附录B园路、园桥工程(12)B. 1园路、园桥工程(12)B.2驳岸、护岸(14)附录C园林景观
6、工程(16)C.1堆塑假山(16)C.2原木、竹构件(17)C.3亭廊屋面(18)C.4花架(19)C.5园林桌椅(20)C.6喷泉安装(22)C. 7杂项(23)C.8相关问题及说明(26)附录D措施项目(27)D. 1脚手架工程(27)E. 2模板工程(28)1D.3树木支撑架、草绳绕树干、搭设遮阴(防寒)棚工程(28)D.4围堰、排水工程(29)D.5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30)本规范用词说明(32)引用标准名录(33)附:条文说明(35)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MeasurementofQuantities(3)4 Co
7、mpilationofBillsofQuantities(4)4.1 Generalrequirement(4)4.2 Worksectionsandtrades(4)4.3 Preliminaries(5)AppendixAPlantationWorks(6)A. ISoilformation(6).2PIantation(7).3Irrigation(10)AppendixBPathandBridgeWorks(12)B. 1Pathandbridge(12)B. 2Leveeandrevetment(14)AppendixCLandscaping(16)C.!Artificialhill
8、androck(16)C.2Timberandbambooelement(17)C.3Pavilionandcorridorroof(18)C.4Pergola(19)C.5Gardenfurniture(20)C.6Fountain(22)C.7Miscellaneous(23)C. 8ReIatedissuesandnotes(26)AppendixDPreliminaries(27)D.1Scaffolding(27)D.2Formwork(28)D.3Plantsupport,treeprotectionandshedding(28)D.4Cofferdamanddrainage(29
9、)D. 5Health,safetyandenvironmentaletc(30)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32)1.istofQuotedStandards(33)AdditioniExplanationofProvisions(35)1.0.1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1.0.3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计算规则计量。1.0.4园林绿化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10、标准的规定。2.0.1工程量计算measurementofquantities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2.0.2园林工程IandSCaPeSworks在一定地域内运用工程及艺术的手段,通过改造地形、建造建筑(构筑)物、种植花草树木、铺设园路、设置小品和水景等,对园林各个施工要素进行工程处理,使目标园林达到一定的审美要求和艺术氛围,这一工程的实施过程称为园林工程。2.0.3绿化工程plantationworks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
11、植工程。2.0.4园路gardenpath园林中的道路。2.0.5园桥gardenbridge园林内供游人通行的步桥。3工程计量3.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3.0.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以
12、“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2以“m”、“m2”、“而”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以“株”、“丛”、“缸”、喳”、“个”、“支”、“只”、“块”、“根”、“座”等为单位,画樱。3.1 .5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3.2 .6园林绿化工程(另有规定者除外)涉及普通公共建筑物等工程的项目以及垂直运输机械、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等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仿古建筑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
13、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电气、给排水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市政道路、路灯等市政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的相应项目执行。4工程量清单编制4.1一般规定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拟定的招标文件;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其他相关资料。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
14、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5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5BOOl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4. 2分部分项工程4.1.1 工程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单位和工程计算规则进行编制。4.1.2 工程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码。4.1.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4.1.4 工程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4.1.5 工程清单中所列工程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计算规则计算。4.1.6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