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等行业安装报警装置技术指南(天然气、甲烷、液化石油气、丙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餐饮等行业安装报警装置技术指南(天然气、甲烷、液化石油气、丙烷).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餐饮等行业安装报警装置技术指南一、使用燃气的餐饮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指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控制器+切断阀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或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联动电磁切断阀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等。根据我区适用燃气气源种类,可燃气体报警器分为适用天然气(甲烷)、适用液化石油气(丙烷)两类。二、燃气泄漏报警器满足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2019)标准,需具备型式试验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联动电磁切断阀应满足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O/T394-2018)标准,需具备检验报告。三、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使用天然气的,安装
2、泄漏报警器+控制器+联动电磁切断阀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还应加装防爆机械送排风设施。四、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顶棚或距顶棚小于0.3m的墙上,探测器不能安装在灶具正上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距地面不高于0.3m的墙上;距离插线板、液化石油气瓶大于0.5米以上。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联动电磁切断阀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其上方不得安装洗涤水槽、洗碗机等用水设施,正前方不得有遮挡物。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控制器+切断阀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离地面高1.5米,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米;选择落地安装时,其
3、底部宜高出地面0.10.2米;操作面宜留有L2米宽的操作距离。报警控制器必须安装在24小时有人的值班室,信号引入消防控制室,与消防控制装置联动。五、新开业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按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要求执行。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的厨房不应设置液化石油气气瓶。六、使用燃气的餐饮生产经营单位或建设单位应组织安装单位按照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七、使用燃气的餐饮生产经营单位灶具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3C认证的燃气具;不能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
4、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问题;不能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设置专用气瓶间,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不能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密闭空间。八、燃气表前应设置阀门;用气场所燃气进口和燃具前的管道上应单独设置阀门,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记;当使用鼓风机进行预混燃烧时,应采取在用气设备前的燃气管道上加装止回阀等防止混合气体或火焰进入燃气管道的措施。九、使用燃气的餐饮生产经营单位应确保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处于工作状态,保持探头清洁。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有效期为三年,应确保每半年功能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登记表。用气场所中燃气紧急切断阀每半年应手动开闭一次,并电动闭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