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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XX市XX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XX区供销合作社执行管理机构参照群众团体组织机构管理。第三条XX市XX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设在XX市XX区供销合作社,接受XX市XX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理事会的直接领导,按章程开展工作。第四条XX市XX区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
2、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二)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S)维护全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所办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四)参与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信用、乡村环境等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办企业和全区供销社的业务活动。(五)引导全区供销社参与组织兴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六)代表全区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合作组织的交流活动。(七)行使本级和已改制基层社的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本级和基层社社有资产保值
3、增值。(A)行使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职能,指导全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按照社企分开和与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有机融合的要求,以密切联结农民利益为核心,强化供销服务和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创新基层社组织形式和联合社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的供销合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第五条XX市XX区供销合作社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社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各科室及与基层供销社的工作关系;负责社机关综合性文件材
4、料的起草和信息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社机关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综合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二)财务审计科(挂社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社机关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承担社有资产运营的监管,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负责社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工作。(S)业务科(挂监事会办公室牌子)。指导社属企业、基层社等参与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信用、乡村环境等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社属企业、基层社等扶贫、安
5、全、救灾、连锁经营等业务工作;指导和推进社属企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管理社有资产和归口管理的集体企业工作;承担全区系统业务统计工作。指导和推进基层社开展“三会”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承担XX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日常工作。(四)合作经济指导科。指导、协调全区供销社系统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联合。指导基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和系统体制创新。承担发展合作经济的政策协调工作。组织开展与国内合作组织的交流活动。引导成员单位参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涉农协会和各类为农服务组织建设。承担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日常工作。机关党总支。负责区社机关和下属支部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第六条XX市XX区供销合作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5名。设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监事会主任1名。中层干部职数6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第七条XX市XX区供销合作社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补助。第八条本规定由中共XX市XX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XX市XX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第九条本规定自2022年5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