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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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二。二X年X月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接受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X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不包括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

2、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因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汇集和集中,根据本所及公司所在地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本所见证律师亦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见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3、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公司于202X年X月X日召开了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决定于202X年X月X日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X年X月X日分别在XX网(X)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X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发出了会议通知。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以视频方式参会)和网络投票相结

4、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XX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XX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X年X月XB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XX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X年X月X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3、为配合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X年X月X日14:OO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以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

5、践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符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事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关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X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X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包括以视频方式参会

6、)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X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X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X8%;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X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X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X%o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确认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XX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包括以视频方式参会)了会议。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7、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三、关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包括以视频方式参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公司20X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X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8、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o2 .关于公司20X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X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o3 .关于公司20X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股数X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o4

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X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XX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姒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o5 .关于公司20X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XX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o6 .关于公司202X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XX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

10、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o7 .关于公司20X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XX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O.0000%;弃权股数O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O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股数X股

11、,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OOOO机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o8 .关于公司聘请公司202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数XX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O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X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O9 .XX的议案同意股数XX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O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X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

13、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O14.关于公司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数XX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8%o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X股,占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X9%o上述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

14、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以下无正文】XX律师事所负责人:XX此页无正文,为XX律师事所关于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经办律师:经办律师: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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