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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一)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部,*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秘书,负责日常工作。(二)委员会职责1、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审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3、负责手术分级管理,全院医师手术、介入、麻醉与有创操作资格等的考评与授权。4、负责审核各类新技术、新项目审议、评定、准入及推荐上报,开展评价。5、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三)工作制度1、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及办公室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
2、作。2、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工作会议。3、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可委托副主任代行职权,会议有2/3及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开会。4、每年度向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作1次工作汇报,为医院制定医疗技术管理及改进措施提供决策依据。5、组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各成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成员的管理素质与能力。(四)办公室职责1、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委员会会议日程安排及会议记录;通知参会人员,并在会议前将各项议题提交各成员预审。3、组织全院医师手术、介入、麻醉与有创操作资格等的考评与授权。4、对首次应用于我院的医疗技术组织论证,对我院已经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定期开展评估、审核。5、定期检查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并督导临床医疗技术的规范实施,对发现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及时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6、负责委员会文件档案的管理和归档。7、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医疗技术的培训教育。8、向委员会主任报告工作,履行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