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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起诉状原告: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XX市XXXXX路X号X幢XXX房。电话:XXXXXXX被告: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XX市XXXXX路X号X幢XXX房。电话:XXXXXXX诉讼请求:一、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女儿XXX由原告抚养;三、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和被告于20XX认识,并于20XX年领证结婚,20XX年月日双方女儿XXX出生,由于原告对被告及被告家庭了解不够,婚后双方感情一般,并由于双方由于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存在很大差异,双方经常琐事吵架,因因此导致原告和婆婆矛盾不断升级,达到不能共处情况。婚后原告发现被告对
2、家庭毫无责任及担当,被告对原告家事不闻不问,不分担家庭经济(结婚期间从没有共同存款),包括女儿的纸尿裤、房租都是原告支付的,原告都是独立工作,照顾家里经济,被告是一个固执,不接受他人意见的人,做错点事情,也不愿接受原告意见,并且双方会因此直接吵架,没有任何商量余地,一年时间双方有5(说都在“冷战”,原告为这个家操心操力,被告却并不体谅照顾原告,也未尽到照顾小孩的义务,结婚这几年以来,原告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和体谅,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被告也知道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双方谈判多次,但一直未达成离婚。现在原告认为离婚对于原被告双方及家庭都是个解脱,故此,原告特向
3、贵院提起诉讼,要求和被告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原被告双方早于没有任何感情,再无和好的可能,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女儿出生后,一直由原告这边带着,但现在原告孤身一人,没有能力抚养女儿,被告家庭稳定,交由被告抚养,也能更好的帮助女儿成长。原告和被告离婚后,希望被告同意小孩随被告生活,由被告抚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和被告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均相当,从认识到结婚,双方都是AA制(虽说没有明确AA,但都是各花各的钱,家庭支出共同承担),双方目前没有共同存款,财产各自所有,不予分配。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之间完全没有感情,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经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