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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精神,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全县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根据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X甘市监发(2022)X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强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推动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科学研判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
2、提升监管综合效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对辖区内全量企业实施科学分类,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到2023年底,建立健全各专业领域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本部门各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到2024年底,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实现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努力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三、重点任务(一)全面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发挥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部门要按照“谁产生、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依托XX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
3、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归集渠道,全面归集市场监管系统企业登记注册、备案、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等信息;整合归集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侵权假冒治理、价格执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领域的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有效归集;支持归集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大型平台企业等有关方面掌握的涉企信用信息,进一步夯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基础。(二)综合运用
4、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省局依托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以各地各级归集的企业信用风险信息为基础,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由系统自动完成对辖区内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记于企业名下,按月动态更新,通过XX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供数据共享。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企业风险分类结果综合应用。L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县局各业务领域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任务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
5、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并对抽查检查结果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共享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对信用风险低类(A类)企业: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专项整治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但不免于抽查,对于被随机抽中的企业可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措施;在县局办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业务中,依法享受相关便利化措施。对信用风险一般类(B类)企业:实行常规监管,保持常态化监管频率,
6、定期进行大数据监测预警;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于被随机抽中的企业实行现场检查;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后进行后续关注,企业逾期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履行相关责任的,由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扣除相应分数后重新分类。对信用风险较高类(C类)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管频率,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大数据监测预警;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被随机抽中的企业实行现场检查;在县局办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业务中,不得享受相关便利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时列入该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对信用风险高类(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
7、性地大幅提高监管频率,列为重点监测预警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增加监测次数;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被随机抽中的企业严格实行现场检查等全方位检查措施,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在县局办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业务中,不得享受相关便利化措施并进行严格审查;开展专项整治时列为该领域重点整治对象,对在监管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2 .推进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不代替市场监管各专业领域对企业的分级分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
8、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重点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实行全链条监管。3 .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各股、所、队要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企业坚持“审慎监管”监管原则,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间的“观察期”;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4 .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各股、所、队要积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运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注重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
9、果。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享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政府部门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时,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政府其他部门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使用需求的,应当给予共享。同时,加强与企业沟通,适时进行风险提醒,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三)加强监测预警处置有效防范化解风险1 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各股、所、队要根据各辖区和业务领域监管需求、监管重点,把握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中选取若干与企业信用风险关联度高的重点指标项,如异常
10、注册、异常变更、投诉举报异常增长等,进行实时监测,对企业风险隐患及时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并对上级部门发布或提出的企业风险隐患预警信息对象,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检查等措施,依法处置企业风险隐患。2 .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综合研判处置。各股、所、队要加强对企业信用风险发展变化的综合分析,提高监管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要综合分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研判区域性、行业性整体信用风险状况,及早发现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采取定向抽查检查、专项检查等措施防范化解风险。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工作机制。县局建立企业信用风险
11、分类管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信用监管股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监管机构积极联动、合作推进,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推动“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管业务就要管信用”。(二)统筹各项目标。各股、所、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和研究部署,按照重点任务分工表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三)加强安全管理。要明确信息安全责任,构建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的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个人隐私。对于违规泄露、篡改分类结果或利用相关信息谋取私利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四)加强培训指导。要围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工作开展培训,强化对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业务指导和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夯实基本能力建设,切实缓解基层监管部门的“人少事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