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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制。第三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扩大到学院中层干部参加。第五条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提出学习要求,做出学习安排,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督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等。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其指定负责人
3、代行职责。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其他成员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分别由宣传部、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的负责人担任,由宣传部负责人牵头。学习秘书的职责是:(一)协助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二)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三)做好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四)做好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五)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第六条宣传部负责起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拟定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情况报告等
4、文件;收集编印学习资料、邀请专家辅导、学习培训、做好学习会议记录、对外宣传等工作;建立健全学习台账,将学习计划、集体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等按年度建档立卷。第七条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理论研讨、经验交流,整理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等。第八条办公室负责下发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通知,做好会场安排布置、出勤情况统计等服务保障工作。第九条宣传部、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要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推动学习任务和要求落实落地。第三章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第十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5、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四)国家法律法规;(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第十一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一)集体学习研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相结合,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中心
6、组学习应以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视频等其他形式。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得以党委会、民主生活会、部署具体工作等形式代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个人自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中心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不断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三)专题调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四)撰写心得体会。党委理论学
7、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者调研报告,并积极向学院及其它各级各类理论学习网站、报刊投稿,在分管领域上党课或者作理论辅导报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确保中心组学习时间和质量,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第十二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突出政治学习。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
8、,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三)促进转化运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四)发挥示范引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践行者。第四章学习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
9、学习计划由党委审定后施行,并按规定报送学习情况。第十四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适时召开学习交流会,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进展成效、思路举措和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推广好做法和典型经验,交流共享学习成果。宣传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度报道学习情况,做好网络宣传,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凝聚奋进力量。第十五条学院党委要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管理,重点把好政治关,严守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出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论,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第十六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应当按时参加。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事前向党委书记或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请假,并以适当方式补学。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则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制度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