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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防突”例会制度建立、健全“防突”例会会议制度是为了全面加强对“防突”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防突”管理过程中存在或者潜在的各类安全问题,做到早预防,早整治,是落实“防突”管理责任制工作和抓好瓦斯治理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管理,现做如下规定:1、“防突”例会由矿长亲自主持。矿领导、主管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通防办、通风区、抽排区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综采、综掘、掘进、巷修、开拓各队机电队长、技术员、队长,各外协单位负责人、经理、技术员参加会议。2、“防突”例会每月的5日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通常在每月5日的“一通三防”例会后召开,各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3、严格执行会议点名制度,会议地点为矿培训中心,参会人员在点名后10分钟内未到会场的罚款100元,未参加会议的罚款200元。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矿总工程师请假并有书面的请假条。4、会议期间,手机打震动或关闭状态,严禁在会场随意走动。5、“防突”例会重点内容和任务:(1)、对上次“防突”例会所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对完成好的要总结经验,对没有按期完成或者没有执行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2)、听取通防办主任汇报当月“防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下月“防突”工作进行部署(3)、听取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防突”工作的要求和建议。(4)、研究分析当月“防突”工作存在问题以及整改处理措施,并对下月可能出现的“防突”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采取措施处理。(5)、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作重点安排。(6)、矿长对“防突”管理工作作重要安排和指示。(7)、会议由矿通防办负责安排专人记录,对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应写出会议纪要上报、下发,以便于指导“防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