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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技术规格(服务要求)注:以下内容中凡标有号的,均须无条件满足,否则将被废标。1、项目概况:因学校发展需要,拟通过公开方式采购优质服务商,为学校提供新生健康体检服务。根据上海市教委和学校的要求,校医院对新生在入学时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人数预估为8000-8500人,体检项目主要包括:身高、体重、矫正视力、辨色力、血压、脉搏、肺活量、心肺听诊、肝脾、外科(皮肤、四肢及淋巴结)、肝功能(ALT)X胸部影像学筛查、血吸虫等。丝虫、疟原虫等检查根据所属区疾控部门要求另行安排。2、服务内容:*服务提供方应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校医院安排的时间和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当年度新生提供内科、外科、肝功能、X线胸
2、部摄片检查、血吸虫等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并为检查异常者提供心电图检测和肝炎病毒相关检测。3、具体服务要求:(1)服务提供方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依据双方约定的项目内容为华东师范大学新生提供上门体检服务。(2) *服务提供方应提供项目所需的所有体检设备,包括X线胸片检测流动车(注册单位为服务提供方的优先),能保证每日2000-2500人次的X线胸部摄片检查需求。(3) *服务提供方应提供项目所需的体检医务人员,确保体检在约定的时间段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在特殊检查项目环节安排保障人员,如抽血和X线胸部摄片检查环节,确保新生的人身安全,确保血液标本的安全采集和运输。提前打印好体检单并粘贴好条
3、码。(4) *服务提供方应于体检当日反馈内、外科检查异常人员名单,并为心脏听诊异常人员当场提供心电图检测。于体检次日将胸片异常体检人员名单反馈给校方,肝功能和血吸虫血液检查异常结果72小时内反馈给校方,对肝功能(ALT)异常标本应立刻进行乙型肝炎两对半检测,体检中如发现疑似法定传染病应立即通知校方。(5) *服务提供方应在体检全部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体检出具报告并盖体检单位章后交给校方;所有体检人员胸片影像保存并提供电子文档;所有体检项目提供电子文档。4、商务条款要求:4.1、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4.2、 付款方式:按照实际体检人数结算,每年体检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款。5、考核要求:5.1、 服务提供方应按照校方的要求做好体检预备工作,流动车等设备应提前安放到位并调试正常。5.2、 服务提供方应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各项目实际体检人数与应到人数一致。5.3、 服务提供方应提供足够的具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和保障人员,体检各环节应流畅有序。5.4、 服务提供方应保证体检质量,人员与标本一致,法定传染病不得出现错查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