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海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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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海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范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体育健身需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公告第4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 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2 .目标要求构建宁海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现代治理体系,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科学

2、化、规范化、法治化,全力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3 .管理职责县体育部门负责县本级公共体育设施和宁海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的日常管理工作。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水利、综合执法、总工会、城投集团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的相关建设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辖区内公共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二、规划建设1.将全县范围内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各部门举办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在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全民健身实施

3、计划中,科学提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目标、思路和措施。2 .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选址应当符合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遵循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因地制宜、方便使用的原贝L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地、金角银边、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闲置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3 .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配套的体育设施应当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改造的老旧小区,规划建设的新城和大型居住区,要根据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4、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园、绿地、绿道等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4 .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使用。5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支持公共健身设施的建设。三、器材配建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公共区域管理单位,采购的公共健身器材应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以及其他关于器材配建工作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更新的,应执行最新标准。公共健身器材应通过经国家认可的体育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2 .各建设单位所采购的体育器材应投

5、保产品质量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3 .各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验收,并向县体育部门报告,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四、经费保障1.县体育部门每年在财政预算资金额度内,面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提供适当的资金补助,原则上不接收新建住宅小区的体育健身器材资金补助申请。2 .鼓励机关单位和住宅小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公共区域管理单位,结合群众需求和场地条件,自筹资金,按照本意见中器材采购的要求,增加或更新体育健身器材。3 .县体育部门结合年初预算和工作安排,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初步方案,经集体研究决策后,向社会公示,建成后县体育部门组织专业人

6、员现场检查合格后,按相关要求实施资金补助工作。五、管理维护1 .明确责任主体。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政府投资建设和受体彩公益金资助的公共体育设施,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由其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2 .加强监督管理。各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建立健全使用、维护、安全、卫生等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定期巡查、及时养护、过期更新的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公共健身设施,对侵占、损坏公共健身设施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3 .严格清理规范。各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器材专项清理规范。对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使用期的器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报县体育部门备案;对安全使用期内的器材进行拆除,应征得县体育部门同意,在原址或择址配建同等数量的器材。4 .健全数字管理。县体育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全县公共体育设施查询和报修智能联网。各单位新建、更新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及时将相关数据信息报县体育部门备案。5 .创新服务方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参与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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