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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方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制定本细则。其次条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适用方法及本细则。第三条为境外参与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应当与境外参与银行签订代理结算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账户开立的条件、账户变更撤销的处理手续、信息报送授权等内容。境内代理银行在为境外参与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时,应当要求境外参与银行供应其在本国或本地区的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本国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签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作为开户证明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仔细
2、审查。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与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填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备案表(备案表格式和内容由试点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连同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复印件、境外参与银行的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他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境外参与银行的同业往来账户只能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该类账户暂不纳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但境内代理银行应在本行管理系统中对该类账户做特别标记。第四条境外参与银行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刚好以书面方式通知境内代理银行,并按开户时签订的代理结算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境内代理银行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当刚好办理变更手续,并于
3、2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变更信息o第五条因业务改变、机构撤并等缘由,境外参与银行需撤销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应当向境内代理银行提出撤销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书面申请。境内代理银行应与境外参与银行终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并为其办理销户手续,同时于撤销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销户信息。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对境内代理银行与境外参与银行之间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实行年度人民币购售日终累计净额双向规模管理,境内代理银行可以依据境外参与银行的要求在限额以内办理购售人民币业务,境内代理银行购售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据详
4、细状况确定。境内代理银行应当单独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的人民币敞口头寸台账,精确记录为境外参与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的状况。第七条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与银行的账户融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依据详细状况进行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对境内代理银行的账户融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境内代理银行与境外参与银行应以国际通行的方式确认账户融资交易。第九条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申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以下文件:(一申请文件;(二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注册地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三证明人民币清算行资格的
5、文件;(四章程;(五同业拆借内限制度;(六负责同业拆借的人员状况;(七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八近两年人民币业务开展状况;(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审核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申请。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经批准后即可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同业拆借业务。第十一条港澳人民币清算行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资金的余额均不得超过该清算银行所汲取人民币存款上年末余额的8%,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第十二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应做好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联网、询价交易等服务工作,并做好对其交易
6、的监测、统计和查询等工作。第十三条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向境外企业供应人民币贸易融资,融资金额以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金额为限。第十四条试点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精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试点企业应当在首次办理业务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供应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试点企业申请人民币支付业务时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供应进出口报关时间或预料报关时间及有关进出口交易信息,照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和进口付款说明(见附表,协作境内结算银行进行贸易单证
7、真实性和一样性审核工作。预收预付对应货物报关后,或未依据预料时间报关的,试点企业应当刚好通知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料报关时间。第十五条境内结算银行应当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办理的每一笔跨境人民币资金收付进行相应的贸易单证真实性、一样性审核,并将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进出口日期或报关单号和人民币贸易融资等信息最迟于每日日终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境内结算银行在未按规定完成相应的贸易单证真实性、一样性审核前,不得为试点企业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对试点企业的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境内结算银行在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该笔信息时应当标明该笔资金的预收、预付性质及试点企业供应
8、的预料报关时间。试点企业通知商业银行预收预付对应货物报关或未按预料时间报关信息后,境内结算银行应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更新信息。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实行比例管理,详细管理方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制定。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供应贸易合同,境内结算银行应当将该合同的基本要素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对境内结算银行开放,帮助境内结算银行进行一样性审核。第十六条试点企业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的,试点企业应当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境内结算银行补交
9、下列资料及凭证:(一企业超比例状况说明;(二出口报关单(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三试点企业加工贸易合同或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上述资料或凭证的试点企业,境内结算银行不得为其接着办理超过合同金额30%的人民币资金收付,情节严峻的,暂停为该试点企业供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并刚好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第十七条境内代理银行在代理境外参与银行与境内结算银行办理人民币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办理,并随附相应的跨境信息。第十八条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10、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方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方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方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2号发布等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第十九条境内结算银行应当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或其他有效方式,对试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受益人等自然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对不能确仔细实身份的境内企业,境内结算银行不得为其供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其次十条境内代理银行应于每日日终向
11、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同业往来账户的收支和余额、拆借及人民币购售业务等状况。境内代理银行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应于每日日终将当日拆借发生额、余额等状况照实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其次十一条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试点企业和境内结算银行应当依据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及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试点企业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境内结算银行应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规定完善其
12、接口程序。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应依据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申报以人民币形式发生的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其次十二条境内代理银行依据方法第十一条为境外参与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而产生的人民币敞口,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平盘。其次十三条跨境贸易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暂按外债统计监测的有关规定,由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和试点企业登录现有系统办理登记,但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其次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对境内结算银行人民币贸易资金收付与货物进出口的一样性状况进行监测,发觉异样状况的,可以向试点企业和境内结算银
13、行、境内代理银行依法进行调查并核实有关状况。其次十五条试点企业将出口项下的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供应留存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用途和相应的出口报关等信息,由境内结算银行将上述信息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其次十六条境内代理银行、境外参与银行在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开立和运用中,违反方法、本细则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有关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惩罚。其次十七条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未依据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照实报送人民币贸易结算有关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禁止其接着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并予以通报指责。其次十八条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和试点企业在办理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过程中,未依据规定办理人民币负债登记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惩罚。其次十九条试点企业违反方法及本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其试点,并将有关违法违规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第三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