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销售记录制度.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444343 上传时间:2023-08-2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销售记录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销售记录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销售记录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销售记录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销售记录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销售记录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销售记录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销售记录制度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编制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NO日期修订摘要页次版次变更登录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一、为落实企业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自查要求,加强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本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三、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和销售。四、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五、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属各销售门店应当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以及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配送清单和合格证明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以下为反白字体,下载后请自行改换字体颜色!第4页共5页第5页共5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