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院感上报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传染病疫情院感上报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传染病疫情与院内感染卡上报制度1、各科室、诊室一经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39种传染病,应立即报告传染病管理科(XXX院)并及时在XXX系统填写疫情报告卡,传染病管理科会在每日下午下班前进行网络直报。2、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及其它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立即电话报传染病管理科,再由传染病管理科用电话报属地疾控中心(XXX区疾控中心),同时报出疫情卡。3、责任疫情报告人,填报疫情后要在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病历上写“报疫情”字样以备查。4、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填卡要求填写,信息完整无缺陷,并及时做好修正、死亡报告,住址要准确到村、组(居委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
2、肺炎、脊髓灰质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于诊断后不超过2小时报出卡片,影像学诊断为阳性的肺结核在校学生(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及老师必须在12小时内报出卡片,其他乙、丙类传染病诊断后不超过24小时报出卡片。5、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本院及在本院工作的医务人员等发生群体性突发的事件:如发热、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接种疫苗后反应等也应立即按甲类传染病上报,同时及时填写报告卡。6、一旦发现科内有感染病例,应于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科,有暴发流行趋势时应随时报告。7、对不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出现传染病漏报、瞒报、缓报等现象要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后果的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追查当事人相应法律责任。传染病管理科修订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