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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分级防护制度1、开展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的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相关防范措施、标准预防原则等,有效预防医院感染。2、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措施,认定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及被上述物质污染的物品均视为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品,必须采取预防措施。2.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衣、帽、必要时戴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屏、穿隔离衣等)。2.2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医务人员的手被患者体液、血液污染时,应及时用流动水洗手后进行手消毒。进行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前后应洗手或手消毒;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时,必须带
2、双层手套。2.3诊疗和护理操作中,有可能发生患者的血液、体液喷溅到医务人员面部及工作服时,要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戴口罩、手套、隔离衣、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2.4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锐器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帽,禁止裸手接触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利器具。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采用有效防护措施,以避免可能对人体的刺、割等伤害,使用后的锐利器械的处置与管理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必须放入利器盒中。2.5对所有患者使用过的可循环使用的器具严格消毒或灭菌,处理被污染的器械、器具时,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3、各类人员均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
3、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当及时摘手套,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4、实施分级防护的原则4.1基本保护适用对象:在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急诊)以外等常规诊疗环境中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防护配置:工作衣、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口罩。预防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4.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急诊)的医、护、技人员等。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必要时使用一下防护用品;隔离衣、防护镜、外科口罩、手套、防护面罩、鞋套等。4.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时。着装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应佩戴防护面罩。5、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按职业暴露流程处理,并报告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或护理部,依据暴露情况及级别采取必要的阻断措施。6、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每月以不良事件报告医务科,每年对全院的职业暴露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反馈,提出整改建议。7、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时对发生职业暴露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后的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