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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镇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近年来,全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县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解决了大量群众合理诉求和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但重复信访问题突出,部分信访积案未及时妥善化解,不仅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风险隐患,而且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为着力解决重复信访居高不下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
2、神,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总要求,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并以此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完善源头预防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力量。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集中治理化解专项工作,对于中央、省、市和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排查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到20xx年底前基本化解,由此带动全镇越级进京赴省走访、重复信访大幅下降,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众矛盾明显缓解,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基层基础等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信访秩序更加规范,信访工作领域治理体
3、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和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镇实际进行动员部署。(二)梳理研判阶段(20XX年11月)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中央、省、市和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进行分解,对镇级受理的重复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甄别,建立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的责任主体。(三)治理化解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底)各村(居、场)、各单位要
4、采取精准有效的工作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复信访事项开展集中治理化解。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听取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短板强项、研究改进措施,确保完成治理化解专项工作目标任务。(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至8月)认真总结集中治理化解专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形成化解突出信访矛盾、攻坚疑难复杂问题、解决长期缠访闹访、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等长效工作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全面排查梳理。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中央、省、市、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进行分解,对本镇重复信访事项进行排查梳理,并对照上级交办清单,认真筛选去重,做到底数清、
5、情况明,形成问题清单。要将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工作范围、逐案核对,对排查疏理出的重复信访事项,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册,逐一列明信访人基本情况、反映诉求以及交办去向,确保基础数据完整、准确。(二)落实领导包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次包案责任上提一级,所有案件均由县领导根据分工和挂钩乡镇(街道)、部门情况进行包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逐一细化明确本镇的具体包案人和化解责任人。对涉及本镇内多个单位、区域性政策层面的重复信访事项,涉及本镇范围内的共性问题,以及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的疑难积案,原则上由镇主要领导包案化解;其他信访事项根据分工由分管领导包案化解。要加强问题梳理,提出包
6、案建议,统筹资源力量推动解决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的疑难问题和骨头案、钉子案。包案领导要认真做好案情研究、方案拟定、协调处理、解释疏导等工作,做到矛盾化解、停诉息访,并对责任单位的办结报告签署意见,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做虚功”。(三)坚持分类化解。要认真分析重复信访事项形成的原因,在找准症结的基础上,区分情况、因人制宜、因案施策。对诉求合理的,要明确化解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时限,抓紧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要在加强思想疏导的同时,积极探索通过听证、评议和信用管理等方式,依法予以终结退出;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通过民政、信访救助和社会力量积极协调,落实帮扶措施,让信访人
7、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停诉息访;对行为违法的,政法部门要通力协作,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依法予以处理;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属事属地相关村(居、场)、单位要主动沟通对接,研究化解稳定方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向上一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协调会办申请;对纪检监察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纪检监察和政法部门要做好审查甄别、矛盾化解等工作,属地要加强配合,做好疏导救助等工作;对涉及全镇政策层面,矛盾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从政策层面研究完善解决办法,推进问题妥善解决。要依法规范化解,严格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不能游离于法治之
8、外解决问题。要加强思想疏导,讲清法理、事理、情理,既下力气解决矛盾的“事结”,又想办法打开群众的“心结”。对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的少数上访人员,要怀着真心、带着感情主动上门做工作,加强人文关怀,使信访群众生活得到保障、情绪得到纾解。(四)强化督查督办。要充分发挥督查的作用,坚持定期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推动专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到真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组织不力、进度迟缓的责任单位,以及梳理不细致、责任落实有空档、化解工作走过场等重点问题,紧盯不放、严督严查,督促立行立改;对责任单位报告办结后信访人仍在重复信访的,交办单位要及时对信访人进行回访,进一步核实办理情况,分析原因,视情跟进督办。要不断创
9、新督查工作方法,通过对疑难复杂问题实行提级督办、对矛盾化解情况实行暗访督查和回访督查等方式,切实推动责任落实和问题解决。要坚持“旬调度、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对集中治理化解专项工作加强跟踪协调,掌握化解进度,确保化解质量,防止责任单位以程序性办结代替实际问题解决,或将办理过程作为办结意见上报。(五)完善长效机制。围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建立完善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长效工作机制。要完善源头预防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完善决策风险评估,定期分析研判形势,超前做好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切实减少信访矛盾的产生;要完善初信初访办理机制,全面落实首接首办负责制,严格信访事项规范办理,不断
10、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努力把新发生的问题一次性解决到位,避免形成重复信访事项;要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拓宽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的渠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减少矛盾上行;要完善信访退出机制,认真总结信访听证、”信访事项评议庭”、信访信用管理等做法经验,帮助信访人明晰事理、“事心双解”,从而停诉息访;要完善研判预警机制,增强政治敏锐性,紧盯重点信访矛盾,密切关注动态信息,定期分析研判,把握工作主动;要完善技术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科技在重复信访分析研判、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业务办理规范验证等
11、方面的优势,为提高工作的有效性提供技术支撑。五、组织领导(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各村(居、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好专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攻难案
12、、解难题的实际成效更好地解民忧聚民心,努力从制度机制、业务规范、方法手段、工作作风等方面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确保上级部署要求落地落实。(二)加强组织保障。按照上级要求,要把开展专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听取汇报,推进工作开展。成立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由镇政法和社会治理工作局组织实施。各村(居、场)、各单位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大资源供给力度,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三)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与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开展的“一战两整治”工作、为
13、民办实事积案化解、月度推进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照目标任务,按照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全力做好重复信访治理、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着力抓好上级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化解、重点信访人员稳定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着重化解存量、有效控制增量,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稳定。(四)强化协调联动。各村(居、场)、各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行为,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动形成地方与地方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共同发力、合力攻坚的局面。要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日常调度。要加强与上级对接,准确掌握、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指导督促本单位严格
14、高效开展专项工作。要加强专项工作的系统推进和业务指导,推动解决重点信访问题。要善于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借力巡视巡察、扫黑除恶等重要部署和党委政府大督查活动,全面纵深推进专项工作。(五)严格考核问责。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将开展集中治理化解专项工作列入信访工作考核范围,全面评估各村(居、场)、各单位集中治理化解工作成效。对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成绩突出的村(居、场)、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在集中治理化解工作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各村(居、场)、各单位要注重总结推广集中治理化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努力形成大治理、大化解的良好氛围。纪检监察、政法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分别对揭发控告类、涉法涉诉类重复信访事项进行集中治理,切实抓好条线系统集中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