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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一)目的医疗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国家规定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预防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及各环节工作人员身心健康防护具有重要的意义,越来越受到各医疗单位的重视。为有效管理调配中心药品垃圾、生活垃圾,制定该制度,以使每一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处置流程,严防垃圾外流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生命健康。(二)内容(1)PIVAS废弃物由总务人员负责统筹管理。(2)PlVAS建立“废弃物处理登记表”,由总务人员专门负责填写,固定工人负责与医院废物处理单位进行交接,交接记录登记清楚并签名。(3)各班次工作人员均按管理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按规定分类放置,分类处理。中心废弃物集中处理流程如下:1)医疗废物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内一按规定时间整理好垃圾袋,并注明科室名称、垃圾种类一总务人员与负责工人交接、登记一环卫科集中运送,密闭交接、登记,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地。2)使用后的一次性空针去除针头后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总务人员与负责工人交接、登记一环卫科集中收集、登记一医疗废物暂存地。3)分离后的一次性废弃针头一装入利器盒一密封包装、注明科室一总务护士与负责工人交接、登记一医疗废物暂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