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政务信息上报工作考评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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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政务信息上报工作考评细则一、考核指标全县政务信息上报工作。二、考核对象全县政务信息上报工作绩效考评单位。三、考评细则(一)分值构成(按百分制计算):1.完成全年信息采用任务的,得60分;2 .按时按质完成信息约稿的,得30分;3 .领导重视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完善,有专人从事政务信息工作,信息业务活动开展正常、信息报送积极的,得10分。(二)计扣分标准:1.年度信息采用任务完成率在75%以上(含75%)但没有全部完成上报采用任务的,扣12分;年度信息采用任务完成率在50%(含50%)75%(不含75%)的,扣24分;年度信息采用任务完成率在25%(含25%)50%(不含50%)的,扣36分

2、;年度信息采用任务完成率在0%(不含0%)25%(不含25%)的,扣48分;年度信息采用率为0的,扣60分。2,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书面或电话约稿通知后,相关单位未能按时、按质上报约稿信息,或上报信息涉嫌抄袭、雷同、重复的,每次扣10分。核实信息和补充内容反馈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不反馈的,每次扣10分。超过30分的按30分扣除。无故迟报、漏报、不报约稿信息超过2次的,取消该单位评优资格,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给予通报批评。3政务信息工作机制不健全的,扣20分。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各部门、各单位应确定分管领导和至少1名信息员,建立本单位信息工作机制、健全信息网络。领导不重视的,如主要领导未为信

3、息员创造信息写作条件,分管领导未定期指导政务信息工作等,扣5分;信息激励、上报签发等机制不完善的,扣5分;未安排专人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的,扣5分;信息业务活动开展不正常、报送信息不积极的,扣5分。4 .上报信息出现严重失实或未经核实、越级、乱报、谎报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单位信息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分为Oo5 .各考评单位上报信息,获县政府办公室采用于县本级各类刊物,简讯信息计5分/条,封面信息计10分/条,县内动态类、情况反映类信息计15分/条;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单条上报的计15分/条,综合上报的计10分/条;获市政府办公室刊物采用的计15-20分/条,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4、信息刊物采用的计20-30分/条。(同条信息不累积加分,只计最高分)6 .上报区、市的信息,得到区、市领导批示的,每条奖励100分(同一条信息同时获自治区、XX市领导批示的,累计奖励加分1次,即加分100分);用在县内刊物的信息,得到县领导批示的,每条奖励60分(同一条信息同时获多位县领导批示的,累计奖励加分1次,即加分60分)。7 .各政务信息任务考评单位应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年初确定的主要指标、重点工作任务以及信息任务考核指标,强化措施、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和尽可能提前完成全年政务信息目标任务。逢单位完成分数相同的情况,根据完成全年任务时间先后确定排名,若完成时间相同的情况,根据

5、平时上报稿件积极性和质量确定排名。8 .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发生后,涉及的相关单位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股(上班时间)或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室(下班、周末及节假日),1小时内上报书面文字材料。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一旦发生,涉及的相关单位力争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股(上班时间)或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室(下班、周末及节假日),40分钟内上报书面文字材料。报送时间超过2小时为迟报,扣30分;超过12小时为漏报,扣50分;超过48小时为瞒报。全年出现2次迟报或1次瞒报的,单位信息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分为0。凡因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市委办公室书面通报批评的单位,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单位信息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分为0。四、考评办法信息工作纳入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县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各单位具体分值以当年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赋予分值为准;由县政府办公室进行政务信息上报考评工作,以当年度实际采用得分为准。五、其他(一)各单位年度政务信息采用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二)本考评细则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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